子不语娘娘
[清]袁 枚
固安乡人刘瑞,贩鸡为生,年二十,颇有姿貌。一日,驱十余鸡往城中贩卖,将近城门,见一女子,容态绝世,呼曰:“刘郎来耶?请坐石上,与郎有言。我仙人也,与郎有缘,故坐此等君。君不须惊怕,决不害君,且有益于君。但可惜前缘止有三年耳。君此去卖鸡,必遇一人全买,可以扫担而空,钱可得八千四百文。”刘唯唯前行,心终恐惧。及至城中卖鸡,果如所言,心愈惊疑,以为鬼魅,思避之。乃绕道从别路归家,则此女已坐其家中矣。笑曰:“前缘早定,岂君所能避耶?”刘不得已,竟与成亲,宛然人也。
及旦,谓刘曰:“住房太小,我住不惯,须改造数间。”刘曰:“我但有鸡价八千,何能造屋?”女曰:“君不须虑及于此。我知此房地主,亦非君产,是君叔刘癞子地乎?”曰:“然。”曰:“此时癞子在赌钱场上输了二千五百文。君速往,他必向君借银,君如数与之,地可得也。”刘往赌钱处,果见乃叔,被人索赌债,捆缚树上,见刘瑞,喜不自胜,曰:“侄肯为我还赌钱,我情愿将房地立契奉赠。”刘与钱立契而归。女在其屋旁添造楼屋三间,颇为宏敞,顷刻家伙俱全,亦不知其从何来也。
乡邻闻之,争来请见。刘归问女:“可使得否?”女曰:“何妨一见,但乡邻中有王五者,素行不端,我恶其人,叫他不必来。”刘以告王,王不肯,曰:“众邻皆见,何独外我?”遂与群邻一哄而入。群邻齐作揖,呼嫂问安,女答礼回问,颜甚温和。王五笑曰:“阿嫂昨宵受用否?”女骂曰:“我早知汝积恶种种,原不许汝来,还敢如此撒野?”厉声喝曰:“捆起来!”王五双手反接跪矣。又喝曰:“掌嘴!”王五自己批颊不已。于是众邻齐跪,代为讨饶。女曰:“看诸邻面上,叉他出去!”王五踉跄倒爬而出。嗣后远逃,不敢再住村中。
女为刘生一子,眉目清秀,端重寡言。刘家业小康,不复贩鸡矣。一日,女忽置酒,抱其儿置刘怀中,而痛哭不已。刘惊问故,曰:“郎不记我从前三年缘满之说乎?今三年矣。天定之数,丝毫不爽,不能多也。但我去后,君不妨续娶。嘱后妻善抚我儿,须知我常常要来看儿,我能见人,人不能见我也。”
刘闻之大恸。女起身迳行,刘牵其衣:“我因卿来之后,家业小康,今卿去后,我何以为生?”女曰:“所虑甚是,我亦思量到此。”乃袖中出一木偶,长寸余,赠刘曰:“此人姓子,名不语,服事我之婢也。能知过去未来之事。君打扫一楼,供养之,诸生意事,可请教而行。”刘惊曰:“子不语,得非是怪乎?”曰:“然。”刘曰:“怪可供养乎?”女曰:“我亦怪也,君何以与我为夫妻耶?君须知万类不齐,有人类而不如怪者,有怪类而贤于人者,不可执一论也。但此婢貌最丑怪,故我以‘子不语’名之,不肯与人相见,但供养楼中,听其声响可也。”刘从之,置木偶于楼中,供以香烛,呼“子不语娘娘”则应声如响,举家闻其声,不见其形也。有酒食送楼上,盘盘皆空,但闻哺啜之声。踏梯脚迹,弓鞋甚小。
临去时,犹与刘抱卧三昼夜,早起抚之,渺然不见,窗户不开,不知从何处去也。供子不语三年,有问必答,有谋必利。忽一日,此女从空而归,执刘手曰:“汝家财可有三千金乎?”曰:“有。”曰:“有,则君之福量足矣。不特妾去,子不语娘娘亦携之而去也。”嗣后向楼呼之,无人答矣。
其子名钊,入固安县学——华腾霄守备亲见之。
——《续子不语》
【赏析】
本篇在《续子不语》中,是比较重要的一篇,至少在作者的主观意图中是如此。
首先是本篇中有神怪名“子不语娘娘”,尽管故事中女主人公不是她,而是她的主人,但仍以之名篇,可见是作者有意点出的。而“子不语”又是这部五十万字,正、续长达三十四卷的志怪小说的书名。袁枚在该书《自序》中说:“书成,初名《子不语》,后见元人说部有雷同者,乃改为《新齐谐》云。”书名虽改了,但在序言中他仍然解释了以“子不语”为名的用意。所以这一名称才最能表达作者的初衷。
“子不语”典出《论语·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从表面看,这只是用了修辞学上的“借代”方法:“子不语”者,“怪”也。但在封建社会,《论语》是经典,孔夫子是圣人;经典是教条,圣人是楷模,儒家门徒也应该回避关于鬼怪的题目才是。袁枚不但不回避,反集而成书,大谈特谈,虽然他对此作了解说:“盖圣人教人,文、行、忠、信而已,此外则‘未知生,焉知死’、‘敬鬼神而远之’,所以立人道之极也。”还引其他经典谈鬼神怪异为例,认为这是“穷天地之变也”。总之,“其理皆并行而不悖”。但孔子倾向人事,偏向无神论,是无可辩驳的。袁枚辑《子不语》,当然不意味着他信鬼神,如他所说:“譬如嗜味者餍八珍矣,而不广尝夫蚳醢、葵菹,则脾困;嗜音者备《咸》、《韶》矣,而不旁及于《侏儒》、《僸佅》,则耳狭。”(以上引文俱见《子不语》自序)这就是说他读厌了经书,想要换换口味,长长见识。这就有了离经叛道的色彩,更何况以“子不语”为一女怪称名,更带有亵渎的意味了。袁枚性格通脱,有个性解放倾向,于此可见。
不仅称名如此,故事中还有女主人公的一段议论:“君须知万类不齐,有人类而不如怪者,有怪类而贤于人者,不可执一论也。”这是袁枚借鬼怪之口立言,借称颂鬼怪来鞭笞人类中的败类,这就在离经叛道之外,更增加了新的意义。
在《子不语娘娘》的故事中,虽有所笞挞,主要还是刻画正面形象。作为女主人公的女怪,她被刻画成一个美丽、聪明、正直、善良和有情有义的女子。她对刘瑞诚心诚意地帮助,为他理家,增加财富,没有半点加害之意;她买刘癞子房地产的主意多少有些“乘人之危”,不过在那样的社会里,作者似乎并未责之过苛;她善恶分明,对邻里和蔼可亲,对无赖王五则严惩不贷;她临别时对丈夫的眷恋,对丈夫和儿子的周到安排,都表现出她是一个知情重义的女子,是贤妻良母。她和《聊斋志异》中那些善良的花妖狐魅有着若干相通之处。不过,由于作者将她对刘瑞的主动追求说成“有缘”,在描写上也缺少铺垫,遂使这样的结合不能表现出爱情的美好和反封建意义。作者写她的聪明也是出于鬼怪的先知,而作为性格来表现还显得不够。再加上从全篇看,细节描写,心理刻画都较薄弱,遂使小说的艺术魅力稍嫌不足。不过它故事完整,人物性格能一以贯之,刘瑞的性格还能有所发展,即由原来对女的畏惧、躲避到后来对她的依赖和依恋,都还合情合理。有些片断还相当生动,如女与王五相见的一段,写得有声有色。刘瑞在听到妻子命他供养子不语娘娘时的一段对话也甚精彩,其中刘瑞惊诧的问话,女子镇静自若的答语,声口毕现,富有生活气息,且诙谐幽默。袁枚所寓的嘲讽意味于此也流露出来了。
还有一个问题也值得作一探讨,即作者既深有意于“子不语”这个名称,何以不以之为女主人公名,却将它给了她的婢女,一个次要角色呢?大约按作者的设计,“子不语”应该是一个有益于人但却面目极为丑陋的怪物,而按这个故事的整体构思,作为婚恋双方的男女主人公都应该是长相美貌的,所以才作了这样的安排吧!
(姚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