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妇话别
[清]纪 昀
陈半江言:有书生月夕[1] 遇一妇,色颇姣丽,挑以微词,欣然相就。自云家在邻近,而不肯言姓名。又云夫恒数日一外出,家有后窗可开,有墙缺可逾,遇隙即来,不能预定期也。如是五六年,情好甚至。一岁,书生将远行,妇夜来话别。书生言随人作计,后会无期。凄恋万状,哽咽至不成语。妇忽嬉笑曰:“君如此情痴,必相思致疾,非我初来相就意。实与君言,我鬼之待替者也。凡人与鬼狎,无不病且死,阴剥阳也。惟我以爱君韶秀,不忍玉折兰摧,故必越七八日后,待君阳复,乃肯再来。有剥有复,故君能无恙。使遇他鬼,则纵情冶荡,不出半载,索君于枯鱼之肆[2] 矣。我辈至多,求如我者则至少,君其宜慎。感君义重,此所以报也。”语讫,散发吐舌作鬼形,长啸而去。书生震栗几失魂,自是虽遇冶容,曾不侧视。
——《阅微草堂笔记》
【赏析】
《鬼妇话别》是一篇人鬼相恋而鬼不忍害人的故事。假如不是故事临结束时,作者以神来之笔描绘那妇人“散发吐舌作鬼形,长啸而去”,我们就会感到这是平淡无奇的世俗生活的写真,那位“色颇姣丽”的女子,被书生“挑以微词”便“欣然相就”,显然是一个妓女的面目。书生与她相好五年,与之长别,“哽咽不成语”,而她却嬉笑起来,没有一点留恋的表示。这更进一步表明她不是一个清白女人,而是视作爱如游戏的荡妇。但是她那篇关于“以阴剥阳”和不忍害书生的议论,似乎表明她是个有人情味的、心地善良的鬼;这也是作者纪昀借她的嘴对放纵女色的书生们的告诫。
这小故事的文化内涵超出它的审美价值。性文化是文化大系统中最深层次的部分,《鬼妇话别》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两性关系的看法。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社会里,君子们总是把男人的纵欲说成是女性诱惑的结果;甚至以为在两性关系中,女性对男性将造成一种戕害。古训云:“冶容诲淫。”(《周易·系辞上》)儒家学者甚至认为传说中含沙射影的“蜮”,是“淫女惑乱所生”(《周易·洪范·五行传》,转引自《艺文类聚》卷三十五)。因之,纪昀在这则旨在戒淫的故事中,把男人纵欲及其后果的责任全部推在“纵情冶荡”的“鬼妇”身上,也就不足为怪了。
世上本来没有鬼。当然也不存在“人鬼相恋”的事。《鬼妇话别》实质上是一篇寓言。它告诫那些把“荡妇”作为不合理婚姻生活补充,或者把性行为作为娱乐的人们,应警惕那可怖的“阴剥阳”。无疑,作者这种说教,是男性中心主义的又一表现。不过,要承认,纪氏这种以志怪为外衣的说教,还是比较高明的。因为它像一颗苦涩的果子,给读者留下了些许滋味。
(钟林斌)
注 释
[1].月夕:中秋节。
[2].枯鱼之肆:《庄子·外物》载“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鱼之肆”。枯鱼,干鱼,肆,市场,故事引此语,是指活人变成死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