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 鸭
[清]蒲松龄
白家庄民某,盗邻鸭烹之。至夜,觉肤痒。天明视之,茸生鸭毛,触之则痛,大惧,无术可医。夜梦一人告之曰:“汝病乃天罚,须得失者骂,毛乃可落。”邻翁素雅量,每失物,未尝征于声色。民诡告翁曰:“鸭乃某甲所盗。彼甚畏骂,骂之亦可警将来。”翁笑曰:“谁有闲气骂恶人。”卒不骂。某益窘,因实告邻翁。翁乃骂,其病良已。
异史氏曰:“甚矣,攘者之可惧也:一攘而鸭毛生!甚矣,骂者之宜戒也:一骂而盗罪减!然为善有术,彼邻翁者,是以骂行其慈者也。”
——《聊斋志异》
【赏析】
惩治盗窃犯,古今中外都视为难题。社会学者、道德家们作过精心研究,开过不少治理药方;政治家也订出若干法令律条,当代有的国家甚至订出对偷盗者处以剁手的重刑,但收效也未必显著。这篇《骂鸭》,文章短,一读了然,不就是一篇游戏文章么?天下哪有偷鸭变鸭的荒唐事?又哪有骂可治盗的“灵丹”?然而一读再读、再思三思之后,似有所悟了。“天罚”固属荒谬,但盗者倘不感到切肤之剧痛,他不会急急求医;求医而又讳疾,躲躲闪闪回避要害的人倒是常见的。求骂但求“过关”,争取从轻发落,这种人也不罕见。“一骂而盗罪减”,说明善良人“小骂帮了大忙”。异史氏评曰:“骂者之宜戒也。”其在斯夫!这又何尝是“游戏文章”呵!
(郑拾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