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览
《录异传》
谢邈为吴兴[1] 郡,帐下给使[2] 邹览,乘樵船在部伍后。至平望[3] 亭,夜风雨,前部伍顿住。览露船[4] 无所庇宿,顾见塘下有人家灯火,便往投之。至,有一茅屋,中有一男子,年可五十,夜织薄[5] 。别床有小儿,年十岁许。览求寄宿,此人欣然相许。小儿啼泣歔欷[6] ,此人喻止之,不住啼,遂至晓。览问何意。曰:“是仆儿。以其母当嫁,悲恋,故啼耳。”
将晓,览去,顾视不见向屋,唯有两冢,草莽湛[7] 深。行逢一女子乘船,谓览曰:“此中非人所行,君何故从中出?”览具以所见告之。女子曰:“此是我儿。实欲改适[8] ,故来辞墓。”因哽咽至冢,号咷,不复嫁。
【赏析】
本篇出自《录异传》,传佚,此文辑自《太平广记》。写的是孀妇因亡儿悲恋不复改嫁的故事。宋代之前,女子改嫁是极平常的事,如《后汉书·列女传》:“许升妻者,吕氏之女也,字荣。升少为博徒,不理操行。荣父积忿疾升,乃呼荣,欲改嫁之。荣叹曰:‘命之所遭,义无离贰。’终不肯归。”这是岳父疾婿嗜赌乞女改嫁,而女认命不肯改嫁。又如《晋书·儒林传》:“王欢安贫乐道,不营产业,丐食诵读。其妻患之,焚毁其书,而求改嫁。欢笑而谓之曰:‘卿不闻朱买臣妻耶?’”这是妻患夫丐食读书没有出息,自求改嫁。丈夫笑她似朱买臣妻短目寸光,将来要后悔的。这时候,并没有宋理学那套封建教义,民妇改嫁不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到了隋朝,命妇却受到一些限制,如《隋书·高祖纪》上写得明白:“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本篇中的孀妇,不过是村舍中养蚕户之妇,夫亡改嫁,也是平常事。但《太平广记》是宋代官方辑纂的,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说教的意义。本篇故事的中心,也在于劝诫忠贞不贰,即使民妇也不要改嫁。不过,其表现手法是委婉曲折的,并不在直接宣扬守寡,其亡夫亦说:“其母当嫁”,本无怨言。其所以说委婉,是指写作的技巧。一写邹览亲历所见一塘下人家,茅屋灯火,男织薄,小儿悲啼;第二天回顾,却是两座坟墓;又见一妇辞墓号咷,说不再改嫁了。二写孀妇不是因为亡夫而不改嫁,而是因为亡儿而不改嫁;且将十岁许亡儿的恋母之情渲染得淋漓尽致,以致感动得其母哽咽疼心,决定不改嫁了。故事不正面去写改嫁是不好的,没有脱离那个时代;但其浓重的感伤情调,却正起到了劝孀守寡的作用。
(李 晓)
注 释
[1].吴兴:今属浙江。
[2].给使,郡守的属官,专事供给。
[3].平望:今属浙江。
[4].露船:无蓬舱的敞船。
[5].薄(bó):用柔草编织的帘子,或养蚕用的器具,如筛、席之类。
[6].歔欷(xūxī):叹息声。
[7].湛(chén):色深且浓重。
[8].适(shì):女子出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