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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郑琼罗 段成式
释义

郑 琼 罗

[唐]段成式

成式[1] 三从房叔父[2] 某者,贞元末[3] ,自信安至洛[4] ,暮达瓜洲[5] ,宿于舟中。夜久弹琴,觉舟外有嗟叹声,止息[6] 即无。如此数四,乃缓轸[7] 还寝。梦一女子年二十余,形悴衣败,前拜曰:“妾姓郑,名琼罗,本居丹徒[8] ,父母早亡,依于孀嫂,嫂不幸又殁,遂来扬子[9] 寻姨。夜至逆旅,市吏子[10] 王惟举,乘醉将逼辱,妾知不免,因以领巾绞项自杀,市吏子因潜埋妾于鱼行西渠中。其夕,再见[11] 梦扬子令石义留,竟不为理。复见冤气于江石上,谓非烟之祥,图而表奏[12] 。抱恨四十年,无人为雪。妾父母俱善琴,适听郎君琴声,奇音翕响[13] ,心感怀叹,不觉来此。”寻至洛北河清县[14] 温谷,访内弟樊元则。元则自少有异术,居数日,忽曰:“兄安得此一女鬼相随,请为遣之。”乃张灯焚香作法,顷之,灯后窣窣有声,元则曰:“是请纸笔也。”即投纸笔于灯影中。少顷,旋纸疾落灯前。视之,书盈于幅。书杂言七字,辞甚凄恨,元则遽令录之,言鬼书不久辄漫灭。及晓,纸上若煤污,无复字也。元则复令具酒脯纸钱,乘昏焚于道。有风旋灰直上数丈,及聆悲泣声。诗凡二百六十二字,率叙幽冤之意,语不甚晓,词故不载。其中二十八字曰:“痛填心兮不能语,寸断肠兮诉何处。春生万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

——《酉阳杂俎》


【赏析】

本篇写女鬼郑琼罗四十年冤气不散、听琴诉冤的故事。此故事称作者三从房叔父某者亲历亲见,叙来宛如真事,不妨姑妄听之。故事揭示了晚唐地方官吏腐败的现实。郑琼罗生前命运悲惨,死后为鬼,冤气现于江石上,抱恨四十年,无人为雪,遂为江上冤魂。其生前生后事,在晚唐社会并非罕见,现实的民情、官情之劣迹比起此事来要严重得多。

晚唐社会吏治黑暗,百姓无处诉怨。当时的著名文人皮日休说:“古之置吏也,将以逐盗;今之置吏也,将以为盗。”(《鹿门隐书》)可谓一针见血。编《唐风集》的杜荀鹤,有一首绝句:“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再经胡城县》)为什么地方吏治如此暴虐横行,这跟晚唐政治有关,时朝中宦官专权,又有朋党之争,地方藩镇独霸,势力强大,由是社会日益破碎,小官吏也就为非作歹,与盗无异了。将本篇郑琼罗之冤放在这样的社会背景里考察,就决不会怀疑“鬼诉冤”在本质上的真实性。在历代志怪文学中,虽以鬼神迷信为依托,但究其本质来说,有不少篇章是现实主义的,犹如海市蜃楼之幻景,其映象却是实实在在的事物。

本篇在描写上的特点:一是托亲历所见,具体细致,给人以确凿有据之感;二是洋溢着浓厚的感伤情调,流露出作者对郑琼罗之冤的深切同情。在鬼神迷信的时代,人或愿信之。作者塑造的女鬼“形悴衣败”,言辞凄婉,虽在江上作冤气,却从不显现鬼形扰乱江上行者,只是托梦诉冤,愿仗人力为其雪冤,何其善良;但冤死者既不能复生,闻之者也不能为之昭雪,这就反衬出人间某些人的凶恶本质。读来痛感人鬼同怨之可悲,由此而动人心魄。

(李 晓)

注 释

[1].成式:段成式,字柯古。祖籍山东临淄(今山东淄博),后居于荆州(治今湖北荆沙)。少即苦学精研,能诗善文,在晚唐曾与温庭筠、李商隐齐名,学识渊博,尤深佛理。唐文宗时,官至太常少卿。著述除《酉阳杂俎》外,《全唐诗》有诗词三十余首,《全唐文》有文十一篇,《唐文拾遗》存其文五篇。

[2].三从房叔父:为其祖父三弟之子,与其父同辈,故称。

[3].贞元末:公元805年。

[4].自信安至洛:信安,郡名,治所在高要(今属广东);洛,根据上下文,似指河南洛阳及近邻的洛河一带。

[5].瓜洲:镇名,又称瓜埠洲,位于江苏邗江南、大运河入长江口处,与镇江隔江斜对。

[6].止息:即息琴。

[7].缓轸(zhěn):从容松弦息琴。轸,琴上转动弦线的轴。

[8].丹徒:县名。位于今江苏西南部、长江南岸。

[9].扬子:古县名,位于江苏邗江南,地当运河与长江之交。

[10].市吏子:即市令,管理市场交易的官吏。战国时便称市吏,汉唐已改称市令,民间俗呼为市吏子。

[11].见(xiàn):现。

[12].图而表奏:图谋机会诉状。

[13].翕(xī)响:和谐的声响。

[14].河清县:古县名,位于洛河之北,今河南孟县西南五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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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2: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