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申
[唐]段成式
贞元[1] 中,望苑驿[2] 西有百姓王申,手植榆于路旁成林,构茅屋数椽[3] ,夏月常馈浆水于行人,官者即延憩[4] 具茗。有儿年十三,每令伺客。忽一日白其父,路有女子求水,因令呼入。女少年,衣碧襦[5] ,白幅巾[6] ,自言家在此南十余里,夫死无儿,今服禫[7] 矣,将适[8] 马嵬[9] 访亲情,丐衣食。言语明悟,举止可爱,王申乃留饭之。谓曰:“今日暮夜可宿此,达明去也。”女亦欣然从之。其妻遂纳乏后堂,呼之为妹。倩[10] 其成衣数事,自午至戌[11] 悉办,针缀细密,殆[12] 非人工。王申大惊异,妻尤爱之,乃戏曰:“妹既无极亲,能为我家作新妇子乎?”女笑曰:“身既无托,愿执粗井灶[13] 。”王申即日赁衣贳礼[14] 为新妇。其夕暑热,戒其夫,近多盗,不可辟[15] 门,即举巨椽捍[16] 而寝。及夜半,王申妻梦其子披发诉曰:“被食将尽矣。”惊欲省其子,王申怒之:“老人得好新妇,喜极呓言耶?”妻还睡,复梦如初。申与妻秉烛呼其子及新妇,悉不复应。启其户,户牢如键,乃坏门,阖[17] 才开,有物圆目凿齿[18] ,体如蓝色,冲人而去,其子唯余脑骨及发而已。
——《酉阳杂俎》
【赏析】
本篇写百姓王申因怜爱鬼妖化成的女子,娶为子媳,新婚之夜其子遂为鬼妖所食。王申勤俭持家,又诚恳好客,宅在驿路边,夏天常供行人茶水,要是有官员到此,便延请小憩,以香茗待之。也许因为他心地善良,待人从无戒心,所以被化作孤女的鬼妖骗了。鬼妖惑人,先是装作十分的可怜,说是夫死无儿,居丧期满,将再嫁马嵬,一路乞讨而去,到此只是求碗水喝。接着再用一手成衣工夫,讨得王申夫妇满心欢喜,意欲娶为子媳。待到成婚之夜,夏月暑热,又诳骗其子用巨椽顶门而睡,及夜半,鬼妖就闭门食尽其子。如此狡猾凶残的鬼计谋,老实笃厚的王申如何能料到。
故事警告人们:为人固然要存恻隐之心,但对来历不明之人,不可太轻信了,有时“鬼妖”也会伪装可怜之状,算计老实之人。
志怪小说,或创作,或在传说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总要伪托真实的时间、地点和人物,并在故事的叙说中注入情节的圆顺和形象的描写,即要做到“把假的说成真的”,吸引人们的兴趣,而不去计较其荒诞性。这可以说是志怪小说特点之一。本篇故事就说得凿凿有据,似乎王申真有其人,似乎一切都顺乎情理,听者无疑,读者不怪。但志怪总是志怪,是经不起推敲的,不然就荒诞不起来。孤女既“服禫”,何故又扎白幅巾;孤女“将适马嵬访亲情”,怎能又说“身既无托,愿执粗井灶”;王申父子居此经年,岂有不知盗情,其子竟会听信女言,暑热之夜重闭门户。若认真追究,一味深研其细节,那么王申也就不成其为王申,故事也难有异趣了。所以,对这些细节,读者大可不作深察,明白借鬼妖而警诫世人,便是会读志怪者也。
(李 晓)
注 释
[1].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
[2].望苑驿:长安城西郊外驿馆,能遥望宫苑。
[3].椽(chuán):即放在檩(lǐn)木上架着屋面板和瓦的木条。
[4].延憩:即邀请小憩。
[5].襦(rú):短袄。
[6].幅巾:为古时男子束头发之绢,表示儒雅。文中却为女少年所用,白幅巾绾发,以示有丧。
[7].禫(dàn):《仪礼·士虞礼》载“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郑玄注曰:“中,犹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即谓居丧二十七月后,可为除丧服之祭;服禫,犹谓居丧期满,可除丧服也。
[8].适:嫁。
[9].马嵬:即马嵬坡,在长安城西,今陕西兴平西。
[10].倩(qìng):请人代劳。
[11].午、戌:为十二时辰之一,午时相当于今十一时至十三时,戌时相当于今十九时至二十一时。
[12].殆(dài):恐怕。
[13].执粗井灶:犹谓为人媳妇。
[14].赁(lìn)衣贳(shì)礼:租借操办婚事的衣服饰品和仪礼器物;赁、贳,皆为租借之义,贳亦可释为赊欠,旧时有贳器店专营此业。
[15].辟:开。
[16].捍:抵御、护卫。文中可作抵住门解。
[17].阖(hé):门扇、门板。
[18].凿齿:形容牙齿锋利,如凿之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