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军人妻
[五代]徐 铉
丁酉岁[1] ,婺源[2] 建威[3] 军人妻死,更娶。其后妻虐遇前妻之子过甚,夫不能制。一日,忽见亡妻自门而入,大怒后妻曰:“人谁无死?孰无母子之情?乃虐我儿女如是耶!吾比诉于地下所司,今与我假十日,使我诲汝。汝遂不改,必能杀君!”夫妻皆恐惧再拜,即为具酒食。便召亲党邻里,问讯叙话如常。他人但闻其声,唯夫见之。及夜,为设榻别室,夫欲从之宿,不可。满十日,将去,复责励其后妻,言甚切至。举家亲族共送,至墓百余步,曰:“诸人可止矣。”复殷勤辞诀而去,将及柏林中,遂入。人皆见之,衣服容色如平生,及墓乃没。建威军使汪延昌言如是。
——《稽神录》
【赏析】
“后妻虐遇前妻之子”,当是从古至今始终存在的社会现象,《后汉书·庞参传》、《晋书·刑法志》等史书甚至有虐遇致死的记载。封建女子未嫁时接受的种种“女诫”,想来是缺乏对这种非常情形的估计;约束已婚女子的“七出”之条虽有“妒忌”一项,却是针对在世的妻妾关系而言。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清官是否想得到“断”都成问题,关他的屁事。这样,维护前妻之子的生存权益,便只能是一种社会局部的行为,其措施主要是劝恶扬善的宣传,包括利用志怪小说。
本篇的婺源军人亡妻,在“夫不能制”的情形下返回阳世保护亲子,本身就符合人们期望伸张正义的心理。作品对这位母亲制止后妻虐行的举动,作了细腻而成功的结撰。先是仗义执言:“人谁无死?孰无母子之情?”以理喻人,情见乎辞;“汝遂不改,必能杀君!”辅以必要的威慑。丈夫既是如此窝囊,需要动员舆论监督,于是“便召亲党邻里”,见出了亡妻的策略。更为策略的是她始终以“言甚切至”而又恩威兼备的“责励”来对付后妻,期待对方的转变,因为毕竟儿女的将来掌握在人家手里,阎王不可能一回回批给假期。最后,在“殷勤辞诀而去”之时,又有意识地露现身形,让现场的目击者们留下永久难忘的印象。亡妻的所作所为,有见有识,入情入理,赢得了读者的同情。这比同类志怪题材一味渲染鬼神报应的诞妄描写,在感觉上就更容易让人认可与接受。
后妻与前妻素不相识,我们设想,也可能是军人串通“亲党邻里”,聘来演员而精心设计的一幕戏。然而故事的流传,毕竟是以志怪的面目出现;作者的郑重记载,看重的也是这一点,认为可借奇而传世。可见世间的志怪小说,不少也还是有干涉生活的明确目的的。
(穆 俦)
注 释
[1].丁酉岁:公元937年。
[2].婺源:今属江西。
[3].建威:南唐烈祖李昪在江南建置的军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