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某
[清]李庆辰
常熟余某,为直隶[1] 尹,卑鄙贪污。与同僚谒圣庙[2] ,方鞠躬行礼,见数步外有一钱,急拾之,纳耳中。后改教职,尝与市人争数钱,致挥拳破额。
妻田氏,颇有风致,为狐蛊媚。余常受其虐,将往乞天师符箓[3] 。狐知之,谓妇曰:“尔夫见钱则喜,请每日赠以酒资,劝其勿恶作也。”明日,于席下得钱三百,余大喜,退避他舍,任狐所为,从不置问矣。
年余,狐欲行。余知之,谓妻曰:“狐,卿之面首[4] ,我之心腹也。卿可揽其袪留之,但云我愿常醉不愿醒也。”妻告狐,狐曰:“予固非惜小费,且与卿情亦难舍,奈西山道侣相招,不容再放荡也。为尔夫薄留微资,以报年余相让之情。”遂出门,不复返。
次日,于故处得绿布二尺许,包银一裹,外粘红笺,书二字,云:“臊敬。”[5]
——《醉茶志怪》
【赏析】
本文以冷隽的文笔,无情地揭露了一个嗜钱如命、敛财不择手段的地方长官的丑恶嘴脸和卑劣行径。
故事一开始,作者就向我们展示了两个生动形象的画面:
画面一。这位堂堂县尹,在孔庙向大成至圣先师孔子顶礼膜拜的庄严时刻,无意中瞥见几步外有一枚别人遗落的小钱,居然不避众人耳目,急急忙忙地把它拾起来藏在耳朵里。
画面二。他在改任地方教育长官后不久,竟然为了几个小钱,在集市上与商贾们拔拳相向,以致打得头破血流。
通过这两个画面,寥寥几笔就把一个贪婪成性的封建官吏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勾画了出来。
身为地方教育长官的余某,为了钱什么肮脏的事都肯干,甚至连妻子都可以出让,真不知天下还有什么羞耻事他会不干。
他的妻子田氏很有几分姿色,被一个雄狐蛊媚。余某本来打算到张天师那里去求一道符箓来镇妖驱魔的。哪知雄狐深谙余某“见钱则喜”的卑劣品性,就每日在席下放三百文钱作为酒资赠给余某。果然,余某得钱“大喜,退避他舍,任狐所为”,从此以后再不过问。
更令人嗤之以鼻的是:一年后,雄狐因“西山道侣相招”,不得已而和田氏分手。余某居然恬不知耻地要妻子执意挽留他,但狐狸最终还是走了。
余某以出让妻子作为敛财之举,其行径无异“忘八”。在《聊斋志异》中有一副对联:“一二三四五六七,孝悌忠信礼义廉”,隐含有“忘八无耻”之意。原来“孝、悌、忠、信”和“礼、义、廉、耻”是儒家遵奉的“四德”和“四维”。余某作为封建社会的地方教育长官,是要用这八个字来律己教人的,但他做出了让妻以色相敛财的无耻之举,实在是忘记了这八个道德标准中的第八项——“耻”,这不成了“忘八”了吗!
本文作者李庆辰对《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十分歆羡。他在《醉茶志怪》的《自序》中写道:“一编《志异》,留仙(蒲留仙,即蒲松龄)叟才迥过人。”本文不妨看作是他用生动形象的事例,为蒲松龄上述那副对联所作的注脚。
(储有明)
注 释
[1].直隶:今河北省一带。
[2].圣庙:儒家尊孔子为圣人,圣庙即孔庙,又称“文庙”。
[3].符箓:也称符字、墨箓、丹书。是一种笔画屈曲、似字非字的图形,道教认为它可以通天神,遣地祇,镇妖驱邪。
[4].面首:一般指美男子,引申为男宠。
[5].臊敬:臊,既指害臊、难为情的意思,又指骚气,即狐狸体内溢出的腥臊之气;敬,谢仪、奉献,多指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