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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道平 干宝
释义

王 道 平

[晋]干 宝

秦始皇时,有王道平,长安人也。少时,与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为夫妇。寻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堕南国,九年不归。父母见女长成,即聘与刘祥为妻。女与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1] 。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经三年,忽忽[2] 不乐,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3] 而死。

死经三年,平还家,乃诘邻人:“此女安在?”邻人云:“此女意在于君,被父母凌逼,嫁与刘祥。今已死矣。”平问“墓在何处?”邻人引往墓所。平悲号哽咽,三呼女名,绕墓悲苦,不能自止。平乃祝曰:“我与汝立誓天地,保其终身。岂料官有牵缠,致令乖隔[4] ,使汝父母与刘祥。既不契[5] 于初心,生死永诀[6] 。然汝有灵圣,使我见汝生平之面;若无神灵,从兹而别。”言讫[7] ,又复哀泣。

逡巡[8] ,其女魂自墓出,问平:“何处而来?良久契阔[9] 。与君誓为夫妇,以结终身。父母强逼,乃出聘刘祥,已经三年。日夕忆君,结恨致死,乖隔幽途[10] 。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损,可以再生,还为夫妇。且速开冢破棺,出我即活。”平审言,乃启墓门,扪看其女,果活。乃结束[11] 随平还家。

其夫刘祥闻之惊怪,申诉于州县。检律[12] 断之,无条,乃录状奏王。王断归道平为妻。寿一百三十岁。实谓精诚贯于天地,而获感应如此。

——《搜神记》


【赏析】

有人说本篇是以《河间郡男女》“为蓝本,变其姓名而演绎之”的,当为事实。因为两篇都是写一对青年男女私订终身,后来男的从军远去,女的被迫嫁人。接着女的抑郁而死,男的归来得悉,开冢破棺,女的复活,两人同居。丈夫闻知,讼于地方官府。地方官府不能断案,最后由朝廷将女的判归开冢破棺的旧情人。基本情节,完全相同。两篇的主旨,皆在宣扬精诚感天动地的天人感应观念,也是一致的。但我们不能因本篇以《河间郡男女》“为蓝本”而贬斥它;相反地,倒应重视其“变其姓名而演绎之”的改头换面、加减枝叶的创造性。概括其变易与演绎,主要有以下数端:

一、将时间由晋提前到秦,地点由河间郡挪动到长安,给无名的人物一一编造出了姓名,分别叫做王道平、唐父喻、刘祥和唐叔偕等。

二、变原来简单的记录为具体的描述。如将“寻病死”改写为“忽忽不乐,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而死”;将“欲哭之尽哀,而不胜其情”改写为“平悲号哽咽,三呼女名,绕墓悲苦,不能自止……”;等等。

三、改动细小的情节。(一)改归问“其家”为“乃诘邻人”;(二)改“后夫闻,乃往求之”为“其夫刘祥闻之惊怪,申诉于州县”;(三)改女复活后“负还家”为“乃结束随平还家”。

四、删去了:(一)“卿妇已死,天下岂闻死人可复活耶?此天赐我,非卿妇也”的辩论;(二)“将养数日,平复如初”;(三)“以谳廷尉”这一阶段;(四)王导的奏议。

五、增添了:(一)邻人“此女意在于君,被父母凌逼,嫁与刘祥”的情况说明;(二)王道平“我与汝立誓天地,保其终身……然汝有灵圣,使我见汝生平之面;若无神灵,从兹而别”的一段祝词;(三)“逡巡,其女魂自墓出”及她“何处而来?良久契阔”的询问,“与君誓为夫妇,以结终身。父母强逼,乃出聘刘祥,已经三年,日夕忆君,结恨致死,乖隔幽途”的陈情和“然念君宿念不忘……且速开冢破棺,出我即活”的祈求;(四)“寿一百三十岁”;(五)“实谓精诚贯于天地,而获感应如此”的作者的议论。

这些变易与演绎,一、二、三之(一)、五之(一)、(二)、(三),有的更合情理,有的更细膩,有的更动人,皆给“蓝本”增色;其余的,或无甚必要,或为蛇足。这些变易与演绎的得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使本篇与《河间郡男女》出现了质的区别:《河间郡男女》非有意为小说,是以史笔直书的奇闻纪实;本篇则是驰骋想象,“作意好奇”的虚构故事,向有意为小说跨进了一步,属于文学作品。当然,本篇较唐人小说的“篇幅曼长,记叙委曲”尚有相当差距,但与一般六朝志怪有别,却是事实,故视为从后者向前者过渡的形态,当无不可。

(何均地)

注 释

[1].改事:这里指改嫁。

[2].忽忽:内心空虚恍惚。

[3].悒悒:心情苦闷。

[4].乖隔:分离隔绝。

[5].契:合。

[6].诀:分别。

[7].讫:止,尽。

[8].逡巡:顷刻之间。

[9].契阔:聚合、离散,这里偏指离散。

[10].幽途:这里指冥界、阴间。

[11].结束:整理装束。

[12].检律:翻检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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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