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一、本书选收西汉至清代志怪小说530余篇。
二、本书正文包括小说原文、注释、赏析文章三部分。小说版本择善而从,并作适当校注。原则上采用一篇小说一篇赏析文章。
三、正文的排列大体以朝代先后为序,分为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四个时期。同一时期一般以作家生年先后为序。同一作家或同一集子作品原则上按其在原集子的次序排。佚名作品按大体产生年代插入。
四、本书使用简化字,所收原文尽可能保持底本原貌,在可能产生歧义时,酌用繁体字或异体字。原文缺字用“□”表示。
五、本书涉及的古代史部分的历史纪年,一般用旧纪年,括注公元纪年。括注内的公元纪年,一般省略“年”字。
六、每位作家的首篇作品正文前,均附有其小传。佚名的篇目若有可考的集子,前附有典籍介绍;其他佚名或有集子但无考者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