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陵 乙
[清]蒲松龄
金陵[1] 卖酒人某乙,每酿成,投水而置毒[2] 焉;即善饮者,不过数盏,便醉如泥。以此得“中山”[3] 之名,富致巨金。早起,见一狐醉卧槽边,缚其四肢。方将觅刃,狐已醒,哀曰:“勿见害,请如所求。”遂释之,辗转已化为人。时巷中孙氏,其长妇患狐为祟,因问之。答云:“是即我也。”乙窥妇娣尤美,求狐携往。狐难之。乙固求之。狐邀乙去,入一洞中,取褐衣授之,曰:“此先兄所遗,着之当可去。”既服而归,家人皆不之见;袭衣裳而出,始见之。大喜,与狐同诣孙氏家。见墙上贴巨符,画蜿蜒[4] 如龙,狐惧曰:“和尚大恶[5] ,我不往矣,”遂去。乙逡巡近之,则真龙盘壁上,昂首欲飞,大惧亦出。盖孙觅一异域僧,为之厌胜[6] ,授符先归,僧犹未至也。次日,僧来,设坛作法。邻人共观之,乙亦杂处其中。忽变色急奔,状如被捉;至门外踣[7] 地,化为狐,四体犹着人衣。将杀之。妻子叩请,僧命牵去,日给饮食,数月寻毙。
——《聊斋志异》
【赏析】
小说揭露了某乙的本性:他在酿酒后,以药物置于酒中,使善饮者喝上数盏也能醉倒,他靠做这种伤天害理的卖假酒生涯成了暴发户。这一叙述既是为下面的离奇故事作铺垫,同时也点明这个人原本就是坏料。
以下,作者写某乙的贪欲并未到此满足,在狐精被捉,许愿可以满足某乙的任何要求时,某乙萌生了披狐皮祟惑孙氏次媳的念头并付诸于行动。结果被孙宅巨符吓退。
最后写某乙自投罗网,被僧人的法术搞得显出狐形,赔上了一条性命。
作品充分反映了蒲松龄的丰富想象力。如某乙披褐衣而化为狐、巨符上真龙现形、某乙被法术擒住而化为狐等。
小说中,作者将某乙与狐精作对照的方法来写,狐精祟孙氏长媳,当然很坏,可是,某乙却比狐精更愚蠢、更卑鄙,到最后,狐精逃脱了惩罚,而某乙则替代狐精顶了罪愆,令人可叹、可笑!作品以其简练的笔触,叙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并给人以启迪,那就是:大凡一味贪欲、损人利己的行为不轨者是难有好下场的。
(陈云发 周美旭)
注 释
[1].金陵:今江苏南京。
[2].毒:此处指一种能使人麻醉的药物。
[3].中山:古国名,在今河北省中部一带。古中山国人善酿酒,《博物志》卷十载:该地出一种名叫“千日醉”的酒,能使人喝了睡一千日才醒。后人以“中山”来称赞善酿之人。
[4].蜿蜒:弯弯曲曲的样子。
[5].大恶:形容法术非常高、很厉害。
[6].厌胜:驱除邪神的巫术。
[7].踣:伏地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