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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不倒翁 袁枚
释义

不 倒 翁

[清]袁 枚

蒋生某,往河南,过巩县,宿焉。店家有西楼,洒扫极净,蒋爱之,以行李往。店主笑曰:“公大胆否?此楼不甚安。”蒋曰:“椒山[1] 自有胆!”秉烛坐,至夜深,闻几下如竹桶泛水声,有跃出者,青衣皂冠[2] ,长三寸许,类世间差役状,睨蒋许久,叱叱而退。

少顷,数短人舁一官至,旗帜车马之类,历历如豆。官乌纱冠,危坐,指蒋大詈,声细如蜂虿,蒋无怖色。官愈怒,小手拍地,麾众短人牵鞋扯袜,竟不能动。官嫌其无勇,攘臂自起。蒋以手撮之,置于几上。细视之,世所卖不倒翁也。块然僵仆,一土偶耳。

其舆从俯伏罗拜,乞还其主。蒋戏曰:“尔须以物赎。”应声曰:“诺。”墙穴中嗡嗡有声,或四人辇一钗,或二人扛一簪。顷刻,首饰金帛之属,布散于地。蒋取不倒翁掷与之。复能举动如初,然队伍不复整矣,奔窜而散。

天渐明,店主人大呼:“失贼!”问之,则楼上赎官之物,皆三寸短人所偷店主物也。

——《子不语》


【赏析】

本篇叙述一群作怪的小土偶的故事。世上之人只要听说有怪异之事,就吓破了胆,避而远之。殊不知其中有许多是极其猥琐渺小,不堪一击的,人们完全可以藐视它们,轻而易举地击败它们;堂堂的人,是不应该妄自菲薄的。这也许就是这篇志怪故事可以引申出来的道理吧。

故事着意刻画的是这群土偶细小卑微却又无自知之明的可笑情状。它们身长仅及三寸,声高一如蜂虿,质地无非泥土,能耐不过偷窃而已。本来,世间万物,各具形态,巨者自巨,细者自细,无分高低贵贱,但须各安其生,互不侵犯,自尊尊人,才能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恃强凌弱,强横霸道者,世上多有,诚然可恨,唯其自有优势,物竞天择,斯亦一是非,人不以为怪。而以弱凌强,又无赖凶狠,除了可憎可怪之外,则又沦入可鄙可笑者之列了。本篇对它们的这种可憎、可恨、可鄙、可笑之状是作了细致的描摹的。如那些差役初跃出时,“睨蒋许久,叱叱而退”,一副虽悻悻然却还不敢动作的样子,为吏役者,稍存畏忌之心,同时也是作者为土偶官的描写留下余地。下面写那官员出来,头戴乌纱,前呼后拥,指蒋大骂,指挥手下人对蒋“牵鞋扯袜”,甚至还攘臂自起,亲自动手,擅作威福之状毕现。这里“小手拍地”一句真是点睛之笔,活画出它不自量力的可笑。

显然,作者并不是真的在写一个故事。请看,这群土偶不正是州县衙门那些官吏们的缩微吗?清初蒲松龄《聊斋志异》在《梦狼》一篇中曾有过“官虎而吏狼”的著名论断,不过蒲松龄主要是用比喻手法来揭露他们凶残的本性,而袁枚此处则用讽喻来嘲笑他们的卑鄙,二者是各有千秋的。

无独有偶,与袁枚大致同时的英国讽刺作家斯威夫特(1667—1745)也写了一篇著名小说《格列佛游记》,其中对英国社会特别是官场的种种丑恶现象,也是借“小人国”来描写的。可见东西方不仅在社会本质上有共同性,在文学和美学的趣味和表达方式上,也不难找到相通之处。

(姚品文)

注 释

[1].椒山:明杨继盛(1516—1555),字仲芳,号椒山,容城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历南京兵部员外郎,刑部员外郎。严嵩用事,权倾当朝。继盛不畏其势焰,上书劾嵩十大罪,为所构陷,被杖下狱,不屈弃市,以肝胆气节闻于天下。

[2].青衣皂冠:差役服色。皂,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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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