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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庞阿 刘义庆
释义

庞阿

刘义庆

巨鹿有庞阿者,美容仪。同郡石氏有女,曾内睹阿,心悦之。未几,阿见此女来诣。阿妻极妒,使婢缚之,送还石家,中路遂化为烟气而灭。婢乃直诣石家说此事,石氏之父大惊曰:“我女都不出门,岂可毁谤如此!”阿妇自是常加意伺察之。居一夜,方值女在斋中,乃自拘执以诣石氏。石氏父见之,愕眙[1]曰:“我适从内来,见女与母共作,何得在此?”即令婢仆于内唤女出,向所缚者奄然灭焉。父疑有异,故遣其母诘之。女曰:“昔年庞阿来厅中,曾窃视之。自尔仿佛即梦诣阿,及入后,即为妻所缚。”石曰:“天下遂有此奇事!”夫精情所感,灵神为之冥著,灭者盖其魂神也。

既而女誓心不嫁。经年,阿妻忽得邪病,医药无徵。阿乃授币[2]石氏女为妻。

〔注〕

[1]愕眙(chì):吃惊地瞪着眼睛。

[2]授币:即订婚下定金。

本篇采自《幽明录》。

小说取名《庞阿》,可是,作者着力要表现的却是一位爱上庞阿的痴情的女孩。这位女孩姓石,她只是因为有一次在闺中偷偷地看到了“美容仪”的庞阿,便深深地爱上了他。可是,庞阿是一个有家室的人。那么,这位女孩如何去实现自己的愿望呢?作者由此展开了一个离奇的爱情故事。

女孩两次主动地登门去见庞阿,庞阿的妻子理所当然地作出了保护自己的反应,把这个“第三者”抓住送给石家。不同的是,第一次“使婢缚之,送还石家”,谁知女孩“中路遂化为烟气而灭”。而女孩的父亲反驳说女儿都没有出门,抗议庞家凭空地诬人清白。看到这儿,读者不免会疑心,女孩是人是妖。第二次,这个“猖狂”的“第三者”又被当场抓住。这一次,庞阿的妻子亲自押着女孩去石家,看样子是非要讨个说法不可。奇怪的是,女孩的父亲说女儿正和母亲在一起,怎么又会去庞家与意中人相会?待到他使婢仆将女儿叫出来,“向所缚者奄然灭焉”。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还是女孩自己说了实话,原来是女孩的灵魂化作人身,两次去和庞阿相会。作者一直把这个悬念几乎保持到了最后。至此,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对意中人的爱慕之心居然使女孩的灵魂化作了人身。爱情的力量是多么强大!离魂的真相揭示以后,一下子将前面的故事和人物照亮。“夫精情所感,灵神为之冥著”,这句话正是作者的画龙点睛之笔。

女孩的灵魂两次离体而去与意中人相会。在这里,作者实际上写的是一位思想上已经越礼而行动上却并未越轨的痴情女子。但是,作者采用了超现实的离魂的情节,使女孩的痴情表现得格外动人,故事也因此而变得扑朔迷离,曲折多姿。

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位有妇之夫,现实生活中她的愿望难以实现。作者显然十分同情这个女孩,于是,我们看到,庞妻“忽得邪病,医药无徵”,女孩终于如愿以偿,嫁给了庞阿。这种情节当然是有一点勉强的成分。其次,故事始终没有对庞阿的态度有所介绍,这也是六朝志怪常有的粗疏之处。

六朝的另一部志怪小说《灵怪录》中有一篇《郑生》,也有离魂的情节。唐人陈玄祐的爱情名篇《离魂记》,明显地受到了《庞阿》《郑生》一类志怪的启发。

(张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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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 15: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