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 皋
[唐]范 摅
唐西川节度使韦皋,少游江夏[1] ,止于姜使君[2] 之馆。姜氏孺子曰荆宝,已习二经,虽兄呼于韦,而恭事之礼如父也。荆宝有小青衣曰玉箫,年才十岁,常令祗侍韦兄。玉箫亦勤于应奉。后二载,姜使入关求官,家累不行,韦乃易居,止头陀寺[3] 。荆宝亦时遣玉箫往彼应奉。玉箫年稍长大,因而有情。时廉使陈常侍[4] 得韦季父书云:“侄皋久客贵州,切望发遣归觐。”廉使启缄,遗以舟楫服用,仍恐淹留,请不相见。泊舟江濑[5] ,俾篙工促行。韦昏暝拭泪,乃裁书以别荆宝。宝顷刻与玉箫俱来,既悲且喜。宝命青衣往从侍。韦以违觐日久,不敢俱行,乃固辞之。遂与言约:“少则五载,多则七年,取玉箫。”因留玉指环一枚,并诗一首遗之。
既五年不至,玉箫乃静祷于鹦鹉洲[6] 。又逾二年,至八年春,玉箫叹曰:“韦家郎君,一别七年,是不来矣!”遂绝食而殒。姜氏悯其节操,以玉环著于中指而同殡焉。
后,韦镇蜀,到府三日,询鞠狱囚,涤其冤滥,轻重之系,近三百余人。其中一辈,五器所拘[7] ,偷视厅事,私语云:“仆射是当时韦兄也。”乃厉声曰:“仆射仆射,忆姜家荆宝否?”韦曰:“深忆之。”“即某是也!”公曰:“犯何罪而重系?”答曰:“某辞兄之后,寻以明经及第,再选青城县令,家人误爇廨舍库牌印等。”韦曰:“家人之犯,固非己尤[8] 。”即与雪冤,仍归墨绶,乃奏眉州牧。敕下,未令赴任,遣人监守[9] 。朱绂其荣,且留宾幕。时属大军之后[10] ,草创事繁,凡经数月,方问玉箫何在。姜曰:“仆射维舟之夕,与伊留约,七载是期。既逾时不至,乃绝食而终。”因吟《留赠玉环诗》云:“黄雀衔来已数春[11] ,别时留解赠佳人。长江不见鱼书至,为遣相思梦入秦[12] 。”韦闻之,益增凄叹。广修经像,以报夙心,且想念之怀,无由再会。时有祖山人者,有少翁之术[13] ,能令逝者相亲,但令府公斋戒七日。清夜,玉箫乃至。谢曰:“承仆射写经造像之力,旬日便当托生。却后十三年,再为侍妾,以谢鸿恩。”临去微笑曰:“丈夫薄情,令人死生隔矣!”
后,韦以陇右之功[14] ,终德宗之代[15] ,理蜀不替[16] ,是故,年深累迁中书令[17] ,天下响附,泸、僰[18] 归心。因作生日,节镇所贺,皆贡珍奇。独东川卢八座送一歌姬,未当破瓜之年[19] ,亦以玉箫为号。观之,乃真姜氏之玉箫也!而中指有肉环隐出,不异留别之玉环也。韦叹曰:“吾乃知存殁之分,一往一来。玉箫之言,斯可验矣!”
——《云溪友议》
【赏析】
这一则故事写的是一出爱情悲剧。所谓“两世姻缘”云云,不过是用幻想中的“圆满”来掩盖现实生活中的缺陷,使读者得到某种心理上的平衡而已。
故事是以韦皋为中心展开的,但真正的悲剧主人公却是那个出场不多的玉箫。这个对爱情有着执着追求的弱女子,显然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她真诚地爱着“韦家郎君”,以为“韦家郎君”也同样真诚地爱着她,所以当韦皋离去时提出五年、七年之约后,天真的她便信以为真,日复一日地盼望着,等待着,一等就等了七年。最后实在无望了,终于以绝食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主要是她与韦皋的社会地位相去太远了。一个是宦门子弟,一个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青衣。休说她不能成为韦皋的妻子,就是作为侍妾,也会遇到不少困难。虽然,客观地说,韦皋对于玉箫还不能说是虚情假意,他是真心爱玉箫的。后来弃之而去是出于无奈,家庭的压迫使他不由自主。但事实也表明,玉箫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并不十分重要。当他俩在分离之时,他只能“昏暝拭泪”,赠环,赠诗,表现出依恋难舍之状,但后来时过境迁,玉箫之事,竟然全部忘却。韦皋不是天生的薄情之人,是他的社会地位使他辜负了玉箫的一片真情。他的家庭,他所受的教育,以及他后来在官场中的飞黄腾达,都促使他把“七年之约”完全置之脑后,从而造成了玉箫的悲剧。
玉箫的悲剧还在于她不仅因遭遗忘而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而且在做了鬼魂之后,仍不忘旧情,愿意在来世再做韦皋的侍妾。她对韦皋的薄情,自然是有怨恨的。“丈夫薄情,令人死生隔矣”,可以看作是对韦皋薄情的谴责。但也仅此而已,而且还是“微笑”着说出的。说明她对韦皋的薄情虽有怨意,但仍甘心情愿做他的侍妾,甚至许以来生。
这篇作品出于唐代文人之手,它反映了唐代士大夫阶层对于妇女、爱情、婚姻等问题的基本态度。作者显然完全站在韦皋一方面,所以没有对韦皋的薄情作任何的责备,而仅仅把这件事当作一件风流韵事来描写,于是事件的悲剧性质也就被掩盖了起来。
结尾玉箫转世、重遇韦皋一节,是唐代盛行的因果轮回之说在文艺作品中的表现,具有浓厚的宗教迷信色彩。今生的不足可以在来世得到补偿,固然可以使人们在心理上得到某种平衡,但真正的矛盾被掩盖了起来,故事的悲剧意味也就荡然无存了。
不过,过去的文人对这一故事欣赏者居多,后来还有人把它当作文艺创作的题材,其中有话本,有戏文,也有杂剧和传奇,像元杂剧《玉箫女两世姻缘》(乔吉作)和明传奇《玉环记》(杨柔胜作)等都是比较有名的作品,小说《金瓶梅》中曾经具体描写到当时演出《玉环记》的一些情况,说明这一故事在明代也很流行。不过在元明戏曲中,玉箫的身份大都被写作妓女,这可能是由于元明时戏曲与勾栏、妓院关系更加密切的缘故。
(范民声)
注 释
[1].江夏:唐属鄂州,今湖北武汉附近。
[2].使君:古代对府、州一级地方长官的称呼。
[3].头陀寺:在今湖北武汉市武昌东。
[4].廉使陈常侍:廉使即刺史,常侍也是官职名,在唐初为加官。这里指以常侍衔任鄂州刺史的陈姓官员。
[5].江濑:江边水流湍急之处。
[6].鹦鹉洲:长江中的一个沙洲,在湖北武汉附近。
[7].五器所拘:身上加了多种刑具。
[8].尤:过失。
[9].监守:临时看管。
[10].大军之后:大的军事行动以后。
[11].黄雀衔来已数春:相传东汉杨宝九岁时救过一只黄雀,后来黄雀衔了个玉环给他,表示报恩。这里用“黄雀衔来”暗喻玉环。
[12].为遣相思梦入秦:为了排遣相思之苦,你可以在梦中到秦地来。韦皋作此诗时正要回长安去,长安古时属秦地,故云。
[13].少翁之术:汉武帝时,方士李少翁曾用法术使武帝与已故的李夫人相见,所谓“少翁之术”指此。
[14].陇右之功:指韦皋任陇州行营留后时参加平朱泚之乱的功劳。
[15].终德宗之代:唐德宗于公元780年至805年在位。代,本应作“世”,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用代字。
[16].理蜀不替:“理蜀”即治蜀,因避唐高宗李治讳,以“理”代“治”。不替,没有调动。
[17].中书令:中书省的长官。这里仅是虚衔。
[18].泸、僰:地名,今四川泸州、宜宾一带。
[19].未当破瓜之年:不到十六岁。古代以女子十六岁为破瓜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