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古代志怪小说:

 

词条 无头人 汪道鼎
释义

无 头 人

[清]汪道鼎

丙辰[1] 之秋,大军[2] 云聚丹阳[3] 。大帅向忠武公薨于军。怡悦亭制府自常州赴军护帅事。有广西标弁六人,奉翼长令,迎谒而归。道出吕城,所坐船与民船竞。六弁倚势持刀,跃入民船,以刀背殴一人下水,并搜刮其舟中银物。民船人号呼求救。时吕城团练民兵,方麇集两岸,接大帅未散。闻水面号呼声,遽奔救。六弁持刀死斗,众疑为盗,并力御之。格杀三人,其三人已就缚。时万众腾沓,刀棍齐下,不复可以理喻,遂并毙之。惟长夫二人,得乘隙逸归,奔诉于翼长。翼长大怒,严饬丹阳县缉犯拟抵。时令丹阳者,为某司马,摄事一年,瓜代[4] 已有人矣。忽遇此巨案,且责令获犯结案,方准交卸。司马惧甚,悬重赏以购犯。不二旬,获犯五。惟金阿德一犯未获。时翼长必欲一命一抵,缺一不可。而阿德之兄,本充吕城里长,以解犯在城,遂并下之狱,与五人者同正法于市。

案结,司马交印旋省,甫至省寓,即病。寓中大小,皆见一无头鬼,随一长须人,往来庭际。易箦[5] 之日,有仆妇某,自司马卧房出,见长须者携无头鬼,直入卧内。仆妇即大呼仆地。守视者闻声惊救,仆妇醒而司马长逝矣。

坐花主人曰:“凡事起仓卒,小民生死所系,司牧[6] 者能据理以争,为民请命,上也。即不然,调护上下,化重为轻,使生者无冤,死者折服,犹其次也。若置民生于不顾,惟权势之是徇,哀此小民,控告无所,驯至骈首就戮,身虽死,而心未死,其为厉也宜哉!”

——《坐花志果》


【赏析】

作者通过“无头人”冤案,揭露了清代末年的吏治腐朽和社会黑暗。冤案始于兵船与民船争道,这正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与劳动人民这一基本矛盾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清营标弁之所以敢于跳上民船,击人下水,抢掠财物,如同盗贼,固然是他们平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继续,而更重要的是他们其时有翼长之令,是迎接制府大人的,而制府又是去处理大帅丧事的,当然可以狗仗人势,狐假虎威,肆无忌惮,大打出手,视百姓死活于不顾。旧时所谓“兵匪一家”之言,又一次得到证实。当然,文中所说“团练民兵”,属于清代地主武装,常为地方地主恶霸土豪劣绅所控制和利用,但其成员不少接近下层民众,其性质与清营“正规军”有所不同。所以这次能够救护遇难民船百姓,其行为是正义之举,不可视为清军内部矛盾。标弁被杀,是其作恶多端的应得下场。“万众腾沓,刀棍齐下”,形象地说明了广大民众对清兵危害民生罪行的无比愤慨。作为处理此案的地方官员,向以“民之父母”自居,本应对标弁骚扰民众的罪行严惩不贷。作为标弁上司的翼长,也难辞其咎。但是,清之跋扈武将与腐朽州牧,原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丹阳县令更是后者代表人物。他为早日交结回省升官,有意奉迎上司,不惜牺牲民众,重赏缉犯。不但使为民伸张正义的“民兵”骈首就戮,还将里正斩首。这对翼长等军阀的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无疑是推波助澜,助纣为虐,完全颠倒了是非黑白。因此,理所当然地要遭到民众的坚决反抗。作者所虚构的冤者死后复仇的结尾,实际是以浪漫主义手法描写民众宁死不屈的斗争精神。“无头人”死后复仇,向丹阳县令索命,实为代表百姓对昏官的严厉惩罚,不可单以封建迷信视之。作者认为厉鬼复仇“宜哉”,是对含冤民众斗争精神的肯定,无疑具有鼓舞斗志的积极意义。另外,作者仅用六百余字,就把如此复杂的案件始末叙述得清楚明白,文字之简洁准确,也是可取的。

(徐振贵 张玉芹)

注 释

[1].丙辰:即1856年。

[2].大军:清军。

[3].丹阳:今属江苏省。

[4].瓜代:接任。

[5].易箦(zé):箦是华美光泽的竹席。春秋时期礼俗,做大夫的人才能用箦,曾子未曾为大夫,所以病重将死时令人“易箦”,即换掉竹席,详见《礼记·檀弓上》。后因称人病重将死为“易箦”。

[6].司牧:此指道府州县长官。

随便看

 

文学鉴赏辞典收录641条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词条,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代志怪小说的鉴赏及作者简介,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3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7 11: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