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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齐杞梁妻 刘向
释义

齐杞梁妻

刘向

齐杞梁殖之妻也,庄公[1]袭莒[2],殖战而死。庄公归遇其妻,使使者吊之于路,杞梁妻曰:“令[3]殖有罪,君何辱命[4]焉?若令殖免于罪,则贱妾有先人之弊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于是庄公乃还车诣其室,成礼然后去。杞梁之妻无子,内外皆无五属[5]之亲。既无所归,乃就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之,内[6]动人,道路过者莫不为之挥涕,十日而城为之崩。既葬,曰:“吾何归矣!夫妇人必有所倚者也,父在则倚父,夫在则倚夫,子在则倚子。今吾上则无父,中则无夫,下则无子,内无所依以见吾诚,外无所倚以立吾节,吾岂能更二哉,亦死而已。”遂赴淄水[7]而死。君子谓杞梁之妻贞而知礼,《诗》云:“我心伤悲,聊与子同归。”[8]此之谓也。

颂曰:杞梁战死,其妻收丧。齐庄道吊,避不敢当。哭夫于城,城为之崩。自以无亲,赴淄而薨。

〔注〕

[1]庄公:齐庄公,前553—前548年在位。

[2]莒(jǔ):诸侯国名,都莒(今山东莒县),前445年为楚所灭。

[3]令(línɡ):假如。

[4]辱命:辱赐恩命。

[5]五属:五服(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内的亲属。

[6](xián):诚意。

[7]淄水:在齐国都城临淄东。

[8]这两句诗出自《诗经·桧风·素冠》,原文句末皆有“兮”字。

《齐杞梁妻》选自《列女传》第四卷《贞顺传》。这个故事非常著名,因为它和孟姜女故事密切相关,杞梁妻乃孟姜女的原型。杞梁妻是真实人物,《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前550)有记载,其时也就是齐庄公四年。《左传》载,这年齐侯偷袭莒,“伤股而退”,明日又派杞殖(即杞梁)、华还战之,结果杞梁被获。大概杞梁是在负重伤的情况下被俘获的,很快就死了,所以齐侯归,遇杞梁妻迎丧,遂有齐侯郊吊之事。杞梁妻对齐侯说的话与《列女传》大致相同,且亦记“齐侯吊诸其室”,但再无下文。《礼记·檀弓下》引曾子语,称赞杞梁之妻“知礼”,情事略同。《孟子·告子下》也提到“杞梁之妻善哭其夫”。以上都没有说到杞梁妻哭城投水之事。刘向在《说苑·立节篇》中也记及杞梁战死后“其妻闻之而哭,城为之阤而隅为之崩”,并详细记载了杞梁、华舟(即华还)随齐庄公伐莒及战死的过程,杞梁是位忠勇之士,杀敌二十七人而死。

《列女传》没有叙述杞梁战死的过程,重点在对杞梁妻的描写。描写分三个层次,首先从杞梁妻迎丧写起。庄公战败而归,杞梁灵柩亦运回,路上遇见闻讯前往迎丧的杞梁妻。庄公命令使者在路上祭吊,杞梁妻感到这样做不合丧礼,她说:“假如杞梁有罪,君主何必这样屈尊纡贵地加恩于一位败将呢?假如赦免了杞梁的罪过,那么我还有先人留下的破房子,应当在我家设灵堂祭奠,我是不能参加这种郊吊的。”结果庄公只好回车去杞梁家行吊礼。郊吊之非礼,庄公不会不知道,因此这一情节不仅在于表现杞梁妻的“知礼”,同时也是对于蔑视为国捐躯者的昏庸寡情君主的批判,这场关于礼的争论毋宁是杞梁妻对丈夫和自己尊严的捍卫,这一点比前者更重要。接着写哭夫,这当是在出殡的路上,她感于夫君之亡和自己的无依无靠,手抚灵柩而痛哭不已。作品写到听者的反应——“道路过者莫不为之挥涕”,见出哭得何等悲哀。《孟子》所说“杞梁之妻善哭其夫”,大约就是指她哭夫之哀。一连哭了十日,这当然是夸张,“十日而城为之崩”更是极度的夸张,生动表现出杞梁妻那种感天动地的巨大悲哀,后世孟姜女哭倒长城就是从这里演化出来的。最后写杞梁妻投水,自杀殉夫。她的自杀基于两个观念:一个是“妇人必有所倚”,一个是妇人不能“更二”。既然无父无夫无子可倚,而又不能再嫁以求获得新的依靠对象,那么只有自尽一途了。这两个观念也属于礼的范畴,所以君子——也就是曾子之辈——赞扬她“贞而知礼”。《列女传》把她列入《贞顺传》,要给妇女们树立一个“天下之俊”的样板,看重的正是这“终不更二”的礼数。以今日观点来看,这当然抹杀了妇女人格的独立和自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男权思想,杞梁妻的殉夫理论和行为实在是迂腐不过的。但这正好也启示我们,杞梁妻最终是个悲剧人物,如果说杞梁之死是诸侯穷兵黩武、争权夺利造成臣下流血的悲剧的话,那么杞梁妻之死则是礼观念扼杀妇女的悲剧。

篇末引《诗》为证,属断章取义,春秋战国人引《诗》都是如此。故事和《桧风·素冠》了不相干,只是取其字面意思,说“我(杞梁妻)太悲伤了,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不过这两句诗正好给杞梁妻的殉夫注入感情因素,倒不只是纯理性的“克己复礼”了。

(李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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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1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