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乂
温庭筠
扶风[1]窦乂,年十三,诸姑累朝国戚,其伯检校工部尚书交,闲厩使宫苑使,于嘉会坊有庙院。乂亲识张敬立任安州[2]长史,得替归城。安州土出丝履,敬立赍十数[3]散甥侄。竞取之,唯乂独不取。俄而所余之一
,又稍大,诸甥侄之剩者,乂再拜而受之。敬立问其故,乂不对,殊不知殖货有端木之远志[4]。遂于市鬻之,得钱半千,密贮之,潜于锻炉作二枝小锸[5],利其刃。
五月初,长安盛飞榆荚,乂扫聚得斛余。遂往诣伯所,借庙院习业,伯父从之。乂夜则潜寄褒义寺法安上人院止,昼则往庙中以二锸开隙地,广五寸,深五寸,密布四千余条,皆长二十余步。汲水渍之,布榆荚于其中。寻遇夏雨,尽皆滋长。比及秋,森然已及尺余,千万余株矣。及明年,榆栽已长三尺余,乂遂持斧伐其并者,相去各三寸。又选其条枝稠直者,悉留之。所间下者,二尺作围束之,得百余束。遇秋阴霖,每束鬻值十余钱。又明年,汲水于旧榆沟中。至秋,榆已有大者如鸡卵。更选其稠直者,以斧去之,又得二百余束,此时鬻利数倍矣。后五年,遂取大者作屋椽,仅千余茎,鬻之,得三四万余钱。其端大之材,在庙院者,不啻千余,皆堪作车乘之用。此时生涯已有百余,自此弊帛布裘百结,日歉食而已。
遂买蜀青麻布,百钱个匹,四尺而裁之,雇人作小袋子。又买内乡新麻鞋数百,不离庙中。长安诸坊小儿及金吾家小儿等,日给饼三枚,钱十五文,付与袋子一口。至冬,拾槐子实其内,纳焉。月余,槐子已积两车矣。又令小儿拾破麻鞋,每三
以新麻鞋一
换之。远近知之,送破鞋者云集。数日,获千余量。然后鬻榆材中车轮者,此时又得百余千。雇日佣人,于崇贤西门水涧,从水洗其破麻鞋。曝干,贮庙院中。又坊门外买诸堆弃碎瓦子,令功人于流水涧洗其泥滓,车载积于庙中。然后置石嘴碓五具、剉碓[6]三具,西市买油靛数石。雇庖人执爨[7],广召日佣人[8],令剉其破麻鞋,粉其碎瓦,以疏布筛之,合槐子油靛,令役人日夜加功烂捣,候相乳尺,悉看堪为挺,从臼中熟出,命工人并手团握,例长三尺已下,圆径三寸。垛之得万余条,号为“法烛”。建中[9]初,六月,京城大雨。尺烬重桂[10],巷无车轮。乂乃取此法烛鬻之,每条百文。将燃炊爨,与薪功倍。又获无穷之利。
先是西市秤行之南,有十余亩坳下潜污之地,目曰“小海池”,为旗亭之内众秽所聚。乂遂求买之,其主不测,乂酬钱三万。既获之,于其中立标,悬幡子,绕池设六七铺,制造煎饼及团子。召小儿掷瓦砾,击其幡标,中者以煎饼团子啖。不逾月,两街小儿竞往,计万万,所掷瓦已满池矣。遂经度,造店二十间。当其要害,日收利数千,甚获其要。店今存焉,号为“窦家店”。
又尝有胡人米亮因饥寒,乂见,辄与钱帛,凡七年不之问。异日,又见亮,哀其饥寒,又与钱五千文。亮因感激而谓乂曰:“亮终有所报大郎。”乂方闲居,无何,亮且至,谓乂曰:“崇贤里有小宅出卖,直二百千文,大郎速买之。”乂西市柜坊,锁钱盈余,即依直出钱市之。书契日,亮与乂曰:“亮攻于[11]览玉,尝见宅内有异石,人罕知之。是捣衣砧,真于阗玉,大郎且立致富矣。”乂未之信,亮曰:“延寿坊召玉工观之。”玉工大惊曰:“此奇货也!攻之当得腰带[12]二十副。每副直钱三千贯文。”遂令琢成,果得数百千价。又得合子、执带、头尾诸色杂类,鬻之,又计获钱数十万贯。其宅并元契[13],乂遂与米亮,使居之以酬焉。
又李晟太尉宅前有一小宅,相传凶甚,直二百十千,乂买之,筑园打墙,拆其瓦木,各垛一处。就耕之后,太尉宅中傍其地,有小楼常下瞰焉。晟欲并之,为击毬之所,他日乃使人向乂,欲买之。乂确然不纳,云:“某自有所要。”候晟休沭日,遂具宅契书请见晟,语晟曰:“某本置此宅,欲与亲戚居之,恐俯逼太尉甲第,贫贱之人,固难安矣。某所见此地宽闲,其中可以为戏马。今献元契,伏惟俯赐照纳。”晟大悦,私谓乂:“不要某微力乎?”乂曰:“无敢望。犹恐后有缓急,再来投告令公。”晟益知重。乂遂搬移瓦木,平治其地如砥,献晟。晟戏马,荷乂之所惠。乂乃于两市选大商产巨万者,得五六人,遂问之:“君岂不有子弟婴[14]诸道及在京职事否?”贾客大喜,共语乂曰:“大郎忽与某等致得子弟庇身之地,某等共率草粟之直[15]二万贯文。”乂因怀诸贾客子弟名谒晟,皆认为亲故,晟忻然览之,各置诸道膏腴之地重职。乂又获钱数万。
崇贤里有中郎将曹遂兴,堂下生一大树,遂兴每患其经年枝叶有碍庭宇,伐之又恐损堂室。乂因访遂兴,指其树曰:“中郎何不去之?”遂兴答曰:“诚有碍耳,因虑根深本固,恐损所居室宇。”乂遂请买之:“仍与中郎除之,不令有损,当令树自去。”中郎大喜。乃出钱五千文以纳中郎。与斧釿匠人议伐其树,自梢及根,令各长二尺余断之,厚与其直。因选就众材及陆博局数百,鬻于本行,乂计利百余倍。其精干率是类也。
后乂年老无子,分其见在财[16]等与诸熟识亲友。至其余千产业,街西诸大市各千余贯,与常住法安上人经管,不拣日时供拟,其钱亦不计利。乂卒时年八旬余,京城和会里有邸,弟侄宗亲居焉,诸孙尚在。
〔注〕
[1]扶风:今陕西扶风。
[2]亲识:亲朋。安州:今湖北安陆。
[3]
[4]有端木之远志:端木即子贡,是孔子的弟子之一,名端木赐,善于经商。“有端木之远志”即谓有经商之志。
[5]锸:即锹。
[6]剉碓:类似于铡刀的一种器具。
[7]执爨:做饭。
[8]日佣人:按日计酬的短工。
[9]建中:唐德宗年号(780—784)。
[10]尺烬重桂:指柴价高于贵重木料。
[11]攻于:意同工于,善于。
[12]
[13]元契:原契。
[14]婴:意同“婴心”,有牵挂、希望意。
[15]直:同“值”。
[16]见在财:指现钱,货币。与不动产相对而言。
本篇选自温庭筠《乾子》,记述了一位富商白手起家的传奇经历。
窦乂本是贵族子弟,亲戚朋友中也不乏高官显宦。然而窦乂并未凭借家族势力和裙带关系谋求升发,他完全靠着自己的智慧,白手起家,开拓了一条以实业奠定基础的经商致富之路,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这篇小说不啻是一部窦乂的发家奋斗史。
窦乂实业发家的全部原始投入,只不过是一双丝履。当时窦乂只有十三岁,他得到亲友赠送的一双并不合脚的丝履,到集市上卖掉,置办了两件生产工具。此后他借得伯父家的闲置庙院作种植场所,从长安大道扫来榆荚作为种子,开始了长达数年的种植经营。小说细致描写了整个经营过程:如何播种,如何灌溉,如何间苗;小树也从“森然已及尺余”,到“长三尺余”,再到“大者如鸡卵”,直至可为椽、可为车……在榆树种植的第二年,他已靠间苗所产生的树柴而滚动赢利了。
靠种植业积累了最初的资本,窦乂并未像一般的暴发户那样疯狂享乐。他依旧“布裘百结,日歉食而已”。而他的眼睛,又盯上了另一种经营。他雇佣长安小儿捡拾槐子,又以新换旧、收取了大量破麻鞋,收购了看似无用的废弃瓦砾。经过粉碎加工、合以油靛,他制造出一种特殊的燃料——法烛。当京城天降大雨、柴薪昂贵时,他将法烛以高价出售,又获利无穷。
一块面积十余亩、垃圾遍地的低洼地,被人视为弃物。窦乂独能看出它的价值,低价收购。他在洼地中央悬挂旗幡,周围设置了六七个烹制煎饼团子的摊点,以饮食为奖励,鼓励全城的孩子们到这里掷幡为戏。——不知这是否能算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儿童游乐场?而有奖游戏的客观结果是,低洼弃地被孩子们所掷的瓦砾填平,窦乂在这块地处闹市的新造平地上建起店房二十间,又赢利无数。
窦乂也做过“赔本买卖”。一次,他买下晟太尉宅边的一所“凶宅”,随后又连同房契恭恭敬敬地送给晟太尉,使太尉能顺利修建他的私人球场。晟太尉要报答他,他委婉谢绝,这更增加了太尉对他的敬重。暂时的赔本,其实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窦乂这次做的,是卖官鬻爵的“大买卖”。他替两市大贾的子弟们敲开了谋官之门,所获报酬,自然也远远超过几批货物、一块宅基地之类的小交易。
这篇窦乂创业史,今天仍不乏借鉴意义。在窦乂的经商秘诀中,智慧因素无疑占据了中心地位。窦乂具有高度智慧及敏锐的商业眼光,他能从最平凡的事物中挖掘出商业“卖点”,常能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例如他收集槐树子、旧麻鞋、碎瓦片,掺以油靛,制造法烛,就极富创造性。麻纤维可燃,油靛助燃兼防潮,槐树子则有燃烧与黏合的作用,碎瓦末起到支撑物和添加剂的作用。不知科技史研究者是否注意过这条史料,窦乂应当是世界上最早的合成燃料发明家和制造者。连同前举“树幡平地”的创举,窦乂至少有两项发明可以获得世界首创的专利!
窦乂的智慧与眼光,在小说所举最后一例中同样令人心服口服。一棵长在庭院中的大树让主人左右为难:不伐则枝叶有碍庭宇,伐则恐怕压损居室。窦乂却从祸患中看到利益,出钱买下此树。他处理难题的方法极为简单而有效:命匠人把大树一段段锯下,这就化解了树干压坏屋宇的矛盾。二尺长的木料固然不能充栋梁之材,却正好作双陆(一种赌博游戏)棋盘。窦乂之所以又能获利百余倍,靠的全是这与众不同的“一念之差”。
窦乂是一位商业活动的实践者,不见得有什么高深理论。然而他抓住商业活动的真谛,事事以经济为杠杆,结果无往而不胜。如他需要大量槐子,便以“日给饼三枚、钱十五文、付与袋子一口”的代价雇用小儿从事捡拾工作。需要填平洼地,则以煎饼团子为“诱饵”,吸引小儿来掷瓦抛砖:其中无不是经济杠杆在起作用。窦乂不但善于用物,还擅长相人。他常常周济胡人米亮,并利用米亮的商业才能、专业知识,获取更大利益。他对晟太尉的利用,同样说明他还是一位精明的心理学家。
作为一篇人物传记,小说无一笔涉及窦乂的外在形象。然而读者却能从一件件生动翔实的事例中,领略这位商业巨子、经营大师的性情风范。他的成功,不单凭借超人的智慧,也得益于脚踏实地的作风、锲而不舍的精神。例如五年植树的辛苦,就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把窦乂对商业操作的殚精竭虑与他对衣食享乐、利润分配的淡然态度相对照,人们不难在脑际描绘出这位大师形象,他把商业经营当作艺术和乐趣,动辄百万的赢利带给他的是一种成就感。至于在财富分配上,他却并非唯利是图、锱铢必较。他把“见在财”分给熟识亲友,又将产业交人经营,却不计较回报,便都反映了他的大家气度。
“重农抑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偏颇与痼疾。举世公认的大史学家司马迁,就因在《史记》中单立《货殖列传》而受到后世儒者的长期疵议。其实中国的商业文明开发甚早,无数才智之士为商业文化作出杰出贡献。春秋时代的管仲、鲍叔牙、范蠡、猗顿等都有过经商的经历,然而经典文献却很少把篇幅留给他们。至少在这个意义上,《窦乂》一篇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人们从这篇纪实小说中,能够真切感受到唐代商业活动的气氛,了解窦乂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从一个个成功的商业策划中获得启发,而更重要的则是对中华民族的非凡创造力有着更深刻的了解体悟。由此看来,《窦乂》一篇实可看作商业文化的经典,有着超出文学以外的意义和价值。
(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