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告事
王仁裕
长安城中有豪民杨崇义者,家富数世,服玩之属,僭[1]于王公。崇义妻刘氏,有国色,与邻舍儿李弇私通,情甚于夫,遂有意欲害崇义。忽一日,醉归寝于室中,刘氏与李弇同谋而害之,埋于枯井中。其时仆妾辈并无所觉,惟有鹦鹉一只在堂前架上。洎[2]杀崇义之后,其妻却令童仆四散寻觅其夫,遂经府陈词,言其夫不归,窃虑为人所害。府县官吏,日夜捕贼,涉疑之人及童仆辈,经拷棰者百数人,莫究其弊。后来县官等再诣崇义家检校[3],其架上鹦鹉,忽然声屈,县官遂取于臂上,因问其故。鹦鹉曰:“杀家主者刘氏、李弇也。”官吏等遂执缚刘氏及捕李弇下狱,备招情款。府尹具事案奏闻,明皇叹讶久之。其刘氏、李弇依刑处死,封鹦鹉为绿衣使者,付后宫养喂。张说后为《绿衣使者传》,好事者传之。
〔注〕
[1]僭(jiàn):超越本分。封建时代指在下者冒用在上者的名义和器物。
[2]洎(jì):到,及。
[3]检校:检验、搜查。
本篇选自《开元天宝遗事》。文末提到张说的《绿衣使者传》,素材很可能来自张说。故事属“公案题材”,讲述了一件杀人案的侦破经过,带有志怪性质。
杨崇义是长安“豪民”,娶妻刘氏,堪称国色。刘氏与邻舍青年李弇私通,感情深笃,“情甚于夫”。为了摆脱家庭锁链的羁绊,刘氏与李弇合谋害死了杨崇义,并弃尸枯井。事情做得十分隐秘,府县官吏日夜缉拿凶犯,却毫无线索。最终,是一只鹦鹉透露了这个秘密;刘、李依法抵罪,这只神奇的鹦鹉则被玄宗封为“绿衣使者”。
鹦鹉自古被视作珍禽,为帝王后妃、闺中贵妇所喜爱。据说唐玄宗就养过一只号称“雪衣女”的白鹦鹉。其鸟聪慧能言,会背诵诗篇。每当玄宗与诸王下棋将输时,左右便将雪衣女放出,让它搅乱棋局,博取一笑——这就难怪玄宗对这只鹦鹉格外青睐,为它封官加号了。然而所谓鹦鹉“学舌”,实指鹦鹉对人言的一种机械模仿,它们并不具备人的识见能力。因此本篇所叙奇异情节,也只能是来自虚构;倒是鹦鹉传奇背后的那桩婚外恋故事,更能牵动人的心弦。
不难看出,这篇小说还停留在“粗陈梗概”的志怪水平,没有多少对人物形象的细腻刻画以及富于诗意的气氛渲染。对刘、李的相恋细节以及杨、刘的婚姻状况,小说也都未详述。然而我们从杨崇义“家富数世,服玩之属,僭于王公”的财势状况,可以推知他的豪强地位。杨某死后,官府日夜捕拿凶手,“经拷棰者数百人”,也证明了杨氏权势通天、死犹灼人。进一步推想,这位“豪民”很可能妻妾成群、用情不专;甚至年事已高、犹好猎色。总之,导致“有国色”的刘氏背弃丈夫、与邻舍儿私通,必定有其原因;而那原因在今天的读者看来,又常是合乎人道、无足深责的。
只是刘、李生活的时代,蔑视人权人性是其常态;少数叛逆者摆脱礼教束缚的举动,往往不能不与封建礼法产生剧烈冲突。刘、李杀人害己、被处极刑的结局,因而也带有了某种必然性和浓烈的悲剧色彩。小说作者站在封建礼教与法律的立场,又把叙事的焦点置于鹦鹉告事的神异情节上,遂使公案故事背后那个缠绵悱恻、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被掩盖扭曲、珠埋尘秽。——与唐代一些著名爱情传奇《飞烟传》等相比,此篇的思想性、艺术性都有不小差距。然而公案题材在唐传奇中并不多见,本篇更掺以鸟兽神异情节,故尚能引人。此外,本篇的志怪内容及简约的叙事风格,体现了早期唐传奇的特点,这可能与转述张说之作有关。张说是盛唐时人,彼时传奇创作尚未脱略六朝志怪之风。在这种情势下,《鹦鹉告事》也算得上情节曲折的鹤立之作了。
(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