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氏传
沈既济
任氏,女妖也。
有韦使君[1]者,名崟[2],第九,信安王祎[3]之外孙。少落拓,好饮酒。其从父妹[4]婿曰郑六,不记其名,早习武艺,亦好酒色。贫无家,托身于妻族,与崟相得,游处不间[5]。
唐天宝[6]九年夏六月,崟与郑子偕行于长安陌中[7],将会饮于新昌里[8]。至宣平之南,郑子辞有故,请间去,继至饮所。崟乘白马而东。郑子乘驴而南,入升平之北门。偶值三妇人行于道中,中有白衣者,容色姝丽。郑子见之惊悦,策其驴,忽先之,忽后之,将挑而未敢。白衣时时盼睐,意有所受。郑子戏之曰:“美艳若此而徒行,何也?”白衣笑曰:“有乘[9]不解相假,不徒行何为?”郑子曰:“劣乘不足以代佳人之步,今辄以相奉。某得步从,足矣。”相视大笑。同行者更相眩诱[10],稍[11]已狎暱。郑子随之东,至乐游园[12],已昏黑矣。见一宅,土垣车门[13],室宇甚严。白衣将入,顾曰:“愿少踟蹰[14]。”而入。女奴从者一人,留于门屏间,问其姓第[15],郑子既告,亦问之。对曰:“姓任氏,第二十。”
少顷延入。郑絷驴于门,置帽于鞍。始见妇人,年三十余,与之承迎,即任氏姊也。列烛置膳,举酒数觞[16]。任氏更妆而出,酣饮极欢。夜久而寝。其妍姿美质,歌笑态度,举措皆艳,殆非人世所有。将晓,任氏曰:“可去矣。某兄弟名系教坊[17],职属南衙[18],晨兴将出,不可淹留。”乃约后期而去。
既行,及里门,门扃[19]未发。门旁有胡人鬻饼之舍,方张灯炽炉。郑子憩其帘下,坐以候鼓[20],因与主人言。郑子指宿所以问之曰:“自此东转,有门者,谁氏之宅?”主人曰:“此墉弃地[21],无第宅也。”郑子曰:“适过之,曷以云无?”与之固争。主人遽悟,乃曰:“吁!我知之矣。此中有一狐,多诱男子偶宿,尝三见矣。今子亦遇乎?”郑子赧而隐曰:“无。”质明,复视其所,见土垣车门如故。窥其中,皆蓁荒及废圃耳。既归,见崟。崟责以失期。郑子不泄,以他事对。然想其艳冶,愿复一见之心,尝存之不忘。
经十许日,郑子游,入西市[22]衣肆,瞥然见之,曩女奴从。郑子遽呼之。任氏侧身周旋于稠人中以避焉。郑子连呼前迫,方背立,以扇障其后,曰:“公知之,何相迫焉?”郑子曰:“虽知之,何患?”对曰:“事可愧耻。难施面目[23]。”郑子曰:“勤想如是,忍相弃乎?”对曰:“安敢弃也,惧公之见恶耳。”郑子发誓,词旨益切。任氏乃回眸去扇,光彩艳丽如初。谓郑子曰:“人间如某之比[24]者非一,公自不识耳,无独怪[25]也。”郑子请之与叙欢。对曰:“凡某之流,为人恶忌者,非他,为其伤人耳。某则不然。若公未见恶,愿终己以奉巾栉。”郑子许与谋栖止。任氏曰:“从此而东,大树出于栋间者,门巷幽静,可税[26]以居。前时自宣平之南,乘白马而东者,非君妻之昆弟乎?其家多什器,可以假用。”是时崟伯叔从役[27]于四方,三院什器,皆贮藏之。
郑子如言访其舍,而诣崟假什器。问其所用。郑子曰:“新获一丽人,已税得其舍,假其以备用。”崟笑曰:“观子之貌,必获诡陋[28]。何丽之绝也。”崟乃悉假帷帐榻席之具,使家僮之惠黠者,随以觇之。俄而奔走返命,气吁汗洽。崟迎问之:“有乎?”曰:“有。”又问:“容若何?”曰:“奇怪也!天下未尝见之矣。”崟姻族广茂[29],且夙从逸崟,多识美丽。乃问曰:“孰若某美?”僮曰:“非其伦也!”崟遍比其佳者四五人,皆曰:“非其伦。”是时吴王之女有第六者,则崟之内妹[30],秾艳如神仙,中表[31]素推第一。崟问曰:“孰与吴王家第六女美?”又曰:“非其伦也。”崟抚手大骇曰:“天下岂有斯人乎?”遽命汲水澡颈,巾首膏唇而往。
既至,郑子适出。崟入门,见小僮拥帚方扫,有一女奴在其门,他无所见。征于小僮。小僮笑曰:“无之。”崟周视室内,见红裳出于户下。迫而察焉,见任氏戢[32]身匿于扇间。崟引出就明而观之,殆过于所传矣。崟爱之发狂,乃拥而凌[33]之,不服。崟以力制之,方急,则曰:“服矣。请少回旋[34]。”既从,则捍御如初,如是者数四。崟乃悉力急持之。任氏力竭,汗若濡雨。自度不免,乃纵体不复拒抗,而神色惨变。崟问曰:“何色之不悦?”任氏长叹息曰:“郑六之可哀也!”崟曰:“何谓?”对曰:“郑生有六尺之躯,而不能庇一妇人,岂丈夫哉!且公少豪侈,多获佳丽,逾某之比者众矣。而郑生,穷贱耳。所称惬者,惟某而已。忍以有余之心,而夺人之不足乎?哀其穷馁,不能自立,衣公之衣,食公之食,故为公所系耳。若糠糗[35]可给,不当至是。”崟豪俊有义烈,闻其言,遽置之。敛衽而谢曰:“不敢。”俄而郑子至,与崟相视咍乐。
自是,凡任氏之薪粒牲饩[36],皆崟给焉。任氏时有经过,出入或车马舆步,不常所止[37]。崟日与之游,甚欢。每相狎崟,无所不至,惟不及乱[38]而已。是以崟爱之重之,无所吝惜,一食一饮,未尝忘焉。任氏知其爱己,因言以谢曰:“愧公之见爱甚矣。顾以陋质,不足以答厚意。且不能负郑生,故不得遂公欢。某,秦[39]人也,生长秦城,家本伶伦[40],中表姻族,多为人宠媵[41],以是长安狭斜[42],悉与之通。或有姝丽,悦而不得者,为公致之可矣。愿持此以报德。”崟曰:“幸甚!”
廛[43]中有鬻衣之妇曰张十五娘者,肌体凝洁,崟常悦之,因问任氏识之乎。对曰:“是某表娣妹,致之易耳。”旬余,果致之。数月厌罢。任氏曰:“市人易致,不足以展效[44]。或有幽绝之难谋者,试言之,愿得尽智力焉。”鉴曰:“昨者寒食[45],与二三子游于千福寺。见刁将军缅张乐于殿堂。有善吹笙者,年二八,双鬟垂耳,娇姿艳绝。当识之乎?”任氏曰:“此宠奴也。其母即妾之内姊[46]也。求之可也。”崟拜于席下。任氏许之。乃出入习家。月余,崟促问其计。任氏愿得双缣以为赂。崟依给焉。后二日,任氏与崟方食,而缅使苍头[47]控青骊,以迓任氏。任氏闻召,笑谓崟曰:“谐矣。”初,任氏加宠奴以病,针饵莫减。其母与缅忧之方甚,将征诸巫。任氏密赂巫者,指其所居,使言从就为吉[48]。及视疾,巫曰:“不利在家,宜出居东南某所,以取生气。”缅与其母详[49]其地,则任氏之第在焉。缅遂请居。任氏谬辞以偪狭,勤请而后许。乃辇[50]服玩,并其母偕送于任氏。至,则疾愈。未数日,任氏密引崟以通之,经月乃孕。其母惧,遽归以就缅,由是遂绝。
他日,任氏谓郑子曰:“公能致钱五六千乎?将为谋利。”郑子曰:“可。”遂假求于人,获钱六千。任氏曰:“鬻马于市者,马之股有疵,可买以居[51]之。”郑子如市,果见一人牵马求售者,眚[52]在左股。郑子买以归,其妻昆弟皆嗤之,曰:“是弃物也。买将何为?”无何,任氏曰:“马可鬻矣。当获三万。”郑子乃卖之。有酬[53]二万,郑子不与。一市尽曰:“彼何苦而贵买,此何爱而不鬻?”郑子乘之以归,买者随至其门,累增其估[54],至二万五千也,不与,曰:“非三万不鬻。”其妻昆弟聚而诟之。郑子不获已[55],遂卖,卒不登[56]三万。既而密伺买者,征其由,乃昭应县[57]之御马疵股者,死三岁矣,斯吏不时除籍[58]。官征其估[59],计钱六万。设其以半买之,所获尚多矣。若有马以备数[60],则三年刍粟[61]之估,皆吏得之。且所偿盖寡,是以买耳。
任氏又以衣服故弊[62],乞衣于崟。崟将买全彩[63]与之。任氏不欲,曰:“愿得成制者。”崟召市人张大为买之,使见任氏,问所欲。张大见之,惊谓崟曰:“此必天人[64]贵戚,为郎所窃。且非人间所宜有者,愿速归之,无及于祸。”其容色之动人也如此。竟[65]买衣之成者而不自纫缝也,不晓其意。
后岁余,郑子武调[66],授槐里府果毅尉[67],在金城县[68]。时郑子方有妻室,虽昼游于外,而夜寝于内,多恨不得转其夕。将之官[69],邀与任氏俱去。任氏不欲往,曰:“旬月同行,不足以为欢。请计给粮饩[70],端居以迟[71]归。”郑子恳请,任氏愈不可。郑子乃求崟资助。崟与更劝勉,且诘其故。任氏良久曰:“有巫者言某是岁不利西行,故不欲耳。”郑子甚惑也,不思其他,与崟大笑曰:“明智若此,而为妖惑,何哉!”固请之,任氏曰:“倘巫者言可征[72],徒为公死,何益?”二子曰:“岂有斯理乎?”恳请如初。任氏不得已,遂行。崟以马借之,出祖[73]于临皋,挥袂别去。信宿[74],至马嵬。任氏乘马居其前,郑子乘驴居其后,女奴别乘,又在其后。是时西门圉人教猎狗于洛川[75],已旬日[76]矣。适值于道,苍犬腾出于草间。郑子见任氏歘然[77]坠于地,复本形而南驰。苍犬逐之。郑子随走叫呼,不能止。里余,为犬所获。郑子衔涕出囊中钱,赎以瘗[78]之,削木为记。回睹其马,啮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袜犹悬于镫间,若蝉蜕然。惟首饰坠地,余无所见。女奴亦逝矣。
旬余,郑子还城。崟见之喜,迎问曰:“任子无恙乎?”郑子泫然对曰:“殁矣。”崟闻之亦恸,相持[79]于室,尽哀。徐问疾故。答曰:“为犬所害。”崟曰:“犬虽猛,安能害人?”答曰:“非人。”崟骇曰:“非人,何者?”郑子方述本末。崟惊讶叹息不能已。明日命驾,与郑子俱适马嵬,发瘗视之,长恸而归。追思前事,惟衣不自制,与人颇异焉。
其后郑子为总监使[80],家甚富,有枥马十余匹。年六十五,卒。大历[81]中,沈既济居钟陵[82],尝与崟游,屡言其事,故最详悉。后崟为殿中侍御史[83],兼陇州[84]刺史,遂殁而不返。
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道[85]焉!遇暴不失节,徇人[86]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惜郑生非精人[87],徒悦其色而不征[88]其情性。向使渊识之士[89],必能揉变化之理,察神人之际,著文章之美,传要妙[90]之情,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惜哉!
建中[91]二年,既济自左拾遗于金吾将军[92]裴冀,京兆少尹[93]孙成,户部郎中[94]崔需,右拾遗陆淳,皆谪居[95]东南,自秦徂吴[96],水陆同道。时前拾遗朱放,因旅游而随焉。浮颍涉淮[97],方舟[98]沿流,昼宴夜话[99],各征[100]其异说。众君子闻任氏之事,共深叹骇,因请既济传[101]之,以志异云。沈既济撰。
〔注〕
[1]使君:对州郡长官的尊称。
[2]崟(yín):韦崟,曾任陇州刺史。
[3]信安王祎:姓李名祎,信安王是他的封号。
[4]从父妹:即堂妹。从父,指伯父或叔父。
[5]间(jiàn):离开。
[6]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
[7]陌中:大街上。
[8]新昌里:长安里名,在长安城东。下文的“宣平”“升平”等也是里名。
[9]乘(shènɡ):坐骑,这里指驴。
[10]眩诱:以目光引诱。
[11]稍:一会儿的工夫。
[12]乐游园:即乐游原,唐代长安的游览胜地。
[13]车门:可供车马出入的大门。
[14]踟(chí)蹰(chú):徘徊不进的样子。这里是等一会儿的意思。
[15]第:排行。
[16]数(shuò)觞:再三举杯劝酒。
[17]教坊:唐代管理乐工倡优的机构。
[18]南衙:唐代禁卫军分为南北两衙,教坊设禁中,归南衙管辖。
[19]门扃(jiōnɡ):门闩。
[20]鼓:这里指解除宵禁的晨鼓。
[21](tuí)墉弃地:断墙荒地。
[22]西市:长安城内有东西两个规模很大的市场,西市有衣铺、绢行等行业。
[23]难施面目:无颜见面。
[24]比:一类。
[25]怪:惊异。
[26]税:租。
[27]从役:做官。
[28]诡陋:容貌丑陋。
[29]姻族广茂:亲戚很多。
[30]内妹:舅表妹,或指妻妹。
[31]中表:古称母亲兄弟姊妹的子女为内(中)兄弟姊妹,称父亲兄弟姊妹的子女为外(表)兄弟姊妹,合称为中表。
[32]戢:隐藏。
[33]凌:侮辱,强迫求欢。
[34]回旋:松手。
[35]糠糗(qiǔ):粗粮。
[36]薪粒牲饩:柴米肉食。
[37]不常所止:所到的地方不固定一处。
[38]不及乱:没有发生淫乱行为。
[39]秦:古指陕西一带地方。
[40]伶伦:优伶一类人物。
[41]媵(yìnɡ):妾。
[42]狭斜:妓院。
[43]廛(chán):市场。
[44]展效:施展为您效劳的本事。
[45]寒食:清明前两天为寒食节,不举炊火,人们多外出游赏。
[46]内姊:舅表姐。
[47]苍头:奴仆。
[48]从就为吉:搬到那里(指任氏家)病就会好起来。
[49]详:察看。
[50]辇:用车子送。
[51]居:居奇,留着等待高价。
[52]眚(shěnɡ):微伤,这里指斑痕。
[53]酬:出价。
[54]累增其估:一再加价。
[55]不获已:不得已。
[56]登:达到。
[57]昭应县:唐时属京兆府,故治在今陕西临潼。
[58]不时除籍:不久就要被解职。
[59]官征其估:官府向他征收赔偿马匹的折价。
[60]备数:充数。
[61]刍粟:马饲料。
[62]故弊:破旧。
[63]全彩:整匹的彩缎。
[64]天人:天上的神仙。
[65]竟:究竟。
[66]武调:铨选武职。
[67]果毅尉:唐武官名,又称果毅都尉。
[68]金城县:古县名,西汉时置,治所在今甘肃兰州西北。
[69]之官:赴任。
[70]粮饩:生活费用。
[71]迟(zhí):等待。
[72]可征:可信。
[73]出祖:饯行。
[74]信宿:连过两夜。
[75]圉(yǔ)人:养马的人。洛川:县名,即今陕西洛川。
[76]旬日:十天。
[77]歘(xū)然:忽然。
[78]瘗(yì):埋葬。
[79]相持:互相拉着手。
[80]总监使:唐官名,主管盐池、宫苑、养牧等事。
[81]大历:唐代宗年号(766—779)。
[82]钟陵:旧县名,在今江西进贤西北。
[83]殿中侍御史:官名,主管宫殿礼仪及京城巡察等事。
[84]陇州:旧州名,故治在今陕西千阳。
[85]人道:人性,人的思想感情。
[86]徇(xùn)人:以死来表示对人的真挚感情。
[87]精人:精细而有思想识见的人。
[88]征:问,引申为考察、理解。
[89]渊识之士:学问渊博,见解深刻的人。
[90]要妙:同“要眇”,精微美好。
[91]建中:唐德宗年号(780—783)。
[92]左拾遗:官名,职责是对皇帝进行劝讽。分左右两职。金吾将军:官名,掌管巡查宫内和京城,并侍从皇帝出行。
[93]京兆少尹:官名,唐以雍州长史为京兆尹,少尹为副职。
[94]户部郎中:官名,尚书省户部某司的主官。
[95]谪居:被贬官后的住所。
[96]自秦徂(cú)吴:从今陕西一带到今江苏一带。
[97]浮颍涉淮:经过颍水和淮水。
[98]方舟:船只相并。
[99]昼宴夜话:白天夜晚在一起宴饮闲谈。
[100]征:这里是提供的意思。
[101]传(zhuàn):记载。
本篇《太平广记》录载。这是一篇人狐相恋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任氏是一个狐仙,但却是一个具有人的思想感情的精魅形象。作者的创作目的非常明确,是要通过带有幻想性的狐仙形象来写人,表现现实人生。
任氏的形象带有现实性和幻想性相结合的特点。小说开篇就提明:“任氏,女妖也。”作为一个精魅形象,她既具有超现实的非人的特点,又具有现实的普通人的特点。她行踪诡秘飘忽,居住在蓁荒废圃之中,能幻化出住宅;她又能预测未来和洞察别人之事,等等,都表现出超人的特点。但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写出了她身上具有现实生活中普通人的思想感情。她希望得到并执着地追求真挚坚贞的爱情;她对加之于她的横暴凌辱坚决反抗;她不忘别人对她的帮助,能感恩报德;她对爱情忠贞不贰;她温柔多情,明知有危险,也要满足自己心爱的人对自己的请求,而终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不过,篇中以现实生活本身的形式写出的任氏的活动和特点,也带有某种明显的理想成分。如她第一次在长安大街上遇到郑六时,就同郑六互相调笑、传情,表现得是那样大胆、主动、爽朗、大方,无拘无束,看不出当时妇女(即使是下层妇女)所受到的礼教约束。综观全篇,作者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的任氏的美好品德,既有现实的依据,同时又寄托了作者的理想,而这种理想又是基于对现实生活中人们某些表现的不满才提出的。小说的结尾处,作者对他所写的这个故事发了一段议论,就明确地表现了他的这一思想:“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道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这里所说的“人道”,就是指的现实的人的思想感情和道德品质,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字:多情。作者这里所谓“遇暴不失节”的“节”,不是封建道德中贞节观念的“节”,而是指对爱情的忠贞不贰。
任氏与郑六的爱情关系有一个发展过程。开始的时候,不免使人感到带有一种逢场作戏的调笑性质,但越是到后来,就越显出他们关系的纯洁美好。她所追求的是真挚的忠贞的爱情,当她在考验中(自己的狐仙身份暴露后,郑六不后悔、不害怕,仍然一往情深地思念她、追求她,实在是一个不小的考验)确知郑六是真心爱她时,她就将一分同样真挚的爱付与了对方。根据小说对郑六这个人物的介绍,他是既无才华,又无品貌,更无钱财,不过是一个懂一点武艺,仰衣食于别人的武夫,他最终能获得任氏对他真挚的爱,凭借的仅仅是他一片真诚的爱心。他们的爱情,突破了封建社会中青年男女相爱以郎才女貌为前提的一般模式,并且跟唐代社会门阀等级森严条件下追求富贵、仰慕高门成风的普遍倾向背道而驰。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因而值得肯定和赞美。
作者极力将任氏这个人物创造成一个美的形象,不只是“容色姝丽”,而且具有内在的美好性格和精神风貌。这是一个美丽、聪慧、爽朗、善良,有主见,有独立的人格,性格刚强而又感情丰富的妇女形象。她在爱情的选择上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和标准;她与当时时代条件下一般妇女依附于男子而生活不同,她可以帮助郑六经商致富,她又可以得到韦崟的衣食之助而又不委身于他。她是一个在封建时代少见的有思想、有能力,能独立自主的女子。
小说的情节曲折生动,丰富完整。开篇介绍人物就为下文伏笔。如任氏女妖的身份,郑六的出身、性格、技艺,韦崟的富有和浮浪落拓的性格等等,都同几个人物关系及其发展密切相关。即如韦“好饮酒”,郑“亦好酒色”这样的介绍,都于不经意中为后文的情节发展伏下重要的一笔。这篇小说的情节发展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任氏与郑六,任氏与韦崟是两组不同的人物关系,构成了情节发展的两条线索。这两条线索并不是简单的平行发展,而是互相纠结不可分割。韦崟的插入,是郑六与任氏关系发展过程中的波澜,也是他们爱情关系的一种考验。任氏的抗暴,表现了她机敏刚强的性格和对爱情的忠贞。而以后任氏与韦崟关系的发展(交往密切亲昵,却不及于乱),又反过来进一步表现了任氏与郑六间深挚、执着的爱情关系,因而发展了主要情节线索。又如,任氏对韦崟感恩的情节,不仅基于她要报答韦崟的厚意,更基于她“不能负郑生,故不得遂公欢”——表现了她对郑六的忠贞不贰。因此两条线索又是交织在一起的。最后,郑六赴官要求任氏同行而招致惨剧的发生,也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郑和韦两个人同时恳求她,韦还借马给郑,为他们饯行,说明三个人的关系到此时已经发展得非常融洽,韦对任、郑间的爱情,不仅不嫉妒、不破坏,而且主动热情帮助;二是任氏明知此行有很大的危险,却为二人的真诚恳求所感,不得已而同行。这样,两条线索终于结合到了一起,以任氏惨死的悲剧结局来表现“徇人以至死”的崇高美德。
小说的细节描写逼真传神,富于生活气息,而且深入细致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和人物之间的关系。特别突出的是开始一段关于郑六和任氏在长安街头相遇,互相调笑传情的描写,以极其精练的语言,将人物的动作、神态、心理,包括两个人极其隐微的情感交流活动,都细致入微地表现了出来。又如写任氏反抗韦崟的凌辱,任氏的动作、声音、神色,都写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写出了她既慧黠而又多情,有时显得刚劲有力,有时又显得柔婉温顺。她的反抗也写得极有层次,先是拒之以力,然后是晓之以理,最后还动之以情。
小说烘托、映衬手法的运用也是极为出色的。特别是对任氏容色的描写,主要采用虚写的方法,作多侧面的反复烘托,层层映衬,一直写到无以复加,达到美的极致。先是从郑六的眼中写,而后从韦崟的眼中和感受写。韦崟知道郑六得到一个美貌姑娘后,先是不信,后来就派家僮去侦探,家僮回复说“奇怪也,天下未尝见之矣!”见多识广的韦崟提出一个美人来跟她相比,家僮的回答是:“非其伦也。”最后韦以他表姊妹中大家公认为最漂亮的“秾艳如神仙”的吴王第六女来相比,得到的回答仍是:“非其伦也。”到此,可以说是写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但作者竟于无以复加之处再加一笔,写韦崟亲自到任氏家,“引出就明而观之,殆过于所传矣”。这样经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烘托,小说虽没有作具体的描写刻画,却成功地启发了读者的艺术想象,让一个极为美貌的妇女形象,活在了读者的心中。
小说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写任氏与韦崟的关系,虽不及于乱,但她竟为了报恩而帮助韦去占有别的女人。有人批评这是“己所不欲,转施于人”,是有损于任氏的形象的。二是任氏最后是被猎犬咬死的,也就是说,悲剧的造成,并不是由于社会原因,而是由于人物本身的狐性(即动物性)造成的,这样悲剧的意义就受到一定的影响。
这篇小说在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六朝时期有不少狐仙的故事,但不是纯为精怪,就是虽幻化为人,却徒具人形而缺乏现实的人的思想感情。再者狐仙与人的关系主要还是对立的,不是狐仙作祟于人,就是人捕捉和消灭狐仙。而本篇却在精魅的人化过程中开拓了一个新的境界,使人狐相恋具有浓厚的人间气息,通过人与狐仙之间的融洽和美好的关系,表现出现实的人的思想感情和作者的理想。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塑造了许多善良可爱的狐女形象,显然受到了这篇作品的影响。
(周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