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老叟
柳祥
唐并华者,襄阳鼓刀之徒[1]也。尝因游春,醉卧汉水滨。有一老叟叱起,谓曰:“观君之貌,不是徒博[2]耳。我有一斧与君,君但持此造作,必巧妙通神。他日慎勿以女子为累。”华因拜受之。
华得此斧后,造飞物即飞,造行物即行,至于上栋下宇,危楼高阁,固不烦余刃[3]。后因游安陆[4]间,止一富人王枚家。枚知华机巧,乃请华临水造一独柱亭。工毕,枚尽出家人以观之。枚有一女,已丧夫而还家。容色殊丽,罕有比伦。既见,深慕之,其夜乃逾垣窃入女之室,其女甚惊。华谓女曰:“不从,我必杀汝。”女荏苒同心[5]焉,其后每至夜,窃入女室中。他日枚潜知之,即厚以赂遗遣华。华察其意,谓枚曰:“我寄君之家,受君之惠已多矣,而复厚赂我,我异日无以为答。我有一巧妙之事[6],当作一物以奉君。”枚曰:“何物也?我无用,必不敢留。”华曰:“我能作木鹤,令飞之。或有急,但乘其鹤,即千里之外也。”枚即尝闻,因许之。华即出斧斤[7],以木造成飞鹤一双,唯未成其目。枚怪问之,华曰:“必须君斋戒,始成之能飞。若不斋戒,必不飞尔。”枚遂斋戒。其夜,华盗[8]其女,俱乘鹤而归襄阳。
至曙,枚失女,求之不获,因潜行入襄阳,以事告州牧。州牧[9]密令搜求,果擒华。州牧怒,杖杀之。所乘鹤亦不能自飞。
〔注〕
[1]襄阳:在今湖北襄樊。鼓刀之徒:鼓刀即操刀。并华应是厨子或屠夫一类的人。
[2]徒博:仅仅从事赌博。
[3]不烦余刃:因技艺高超而得心应手、一气呵成,无须返工修饰。
[4]安陆:在今湖北安陆。
[5]荏苒同心:犹豫、柔弱地顺从了。
[6]事:此处指技能、本领。
[7]斧斤:古时称砍伐树木的工具为斧斤,此处的斧斤指并华所持有的神斧。
[8]盗:拐带。
[9]州牧:州的地方行政长官,即州刺史。
本篇选自《潇湘录》。
神奇的木工技艺,也像超凡的绘画技巧一样,会引起人们的惊奇和赞美,并成为传奇故事的题材。在这样的故事里,主人公的超凡技艺总是同某种神异因素有关。像传说里的“神笔马良”得到神仙赠送的一支神笔一样,本篇中的并华也获得一把神斧。人们总喜欢这样附会杰出的艺人、工匠的故事,给他们平添一重奇异色彩。这是由于那些工匠、艺人所具有的出神入化的惊人技艺,的确让人感觉到如有神助,似乎已经是人的能力所不能达到的高度了。
并华本来是个市井凡夫,但是有一天他遇到一位神奇的老人,给了他一把奇妙的斧子,从此他就具有了不可思议的木工技艺。他造的鸟雀能飞,狗马能跑,至于造屋建楼,那就更不在话下。也许是有了骄人的本领,并华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他在安陆的富户王枚家做活时,看上了主人家的寡女,就潜入她的房间与她幽会。王枚知道了这事,就准备了丰厚的酬劳,想打发并华回去。并华也知道王的意图所在,他表示要为王造一件奇妙的东西,造好了就离开这里。结果他造了一双能飞的木鹤,趁夜晚偷偷带着王家女儿回了襄阳。王枚发觉后跟踪来到襄阳,向官府告发并华的诱拐之罪。刺史派人一查,果有其事,非常愤怒,把并华当堂打死。当初那位老人送给并华斧子时,曾告诫他不要因为女人招祸,看来他并没有认真记取,果然因为拐带妇女送了命。
这篇小说叙述了一个相当离奇怪诞的故事,富有奇特的想象力。看来,赋予出类拔萃的工艺、艺术作品以生命力,让画里的美人活起来、木头做的鸟兽能飞能跑,是人们给予那些神奇的作品的最高赞美。这种想象飞动的大胆夸张,淋漓尽致地凸显了精美绝伦的工艺品、艺术品的魅人风采。尤其本篇中并华造了木鹤带王家女儿飞回襄阳情节,在科技水平尚不发达的古代,绝对是匪夷所思的奇想。然而,在古代小说中,这种类似的借助奇异工具飞行的情节在不少作品中都有出现。可以想象,古人仰望着天空中的飞鸟时,他们胸中涌动着何等强烈的渴望,企盼自己能够像它们一样自由翱翔。然而,我们的古人思绪又是如此严谨,尽管他们赞美、崇拜神奇不凡的技艺,但还是清醒地意识到技艺虽然可以巧夺天工,人却不可以玩物丧志,无论多么奇巧不凡的技能,如果不是用来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人群,那它就决不会带来好的结果。并华称得上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能工巧匠,可是他一念之差,利用自己的绝技去满足私欲,构成了对他人的侵犯,就最终使他走向毁灭。小说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一位优秀工匠神奇不凡的技艺,同时也树立了一个不足取法的恃能失德之徒的借鉴,表现了对于那些一味以才能骄人、而忘记了做人的道德准则的畸形人物的深切慨叹和惋惜。
(孙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