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畲母
张
监察御史李畲母清素贞洁,畲请禄米送至宅,母遣量之,剩三石。问其故,令史曰:“御史例[1]不概剩。”又问车脚[2]几钱,又曰:“御史例不还脚钱。”母怒,令还所剩米及脚钱以责畲,畲乃追仓官科罪[3]。诸御史皆有惭色。
〔注〕
[1]例:按条文、制度规定的。
[2]车脚:即车脚钱,搬运费的旧称。
[3]科罪:定罪。
本篇选自《朝野佥载》。
这篇不到一百字的小故事,生动地刻画了李畲之母“清素贞洁”的鲜明形象。作为监察御史的李畲,请人将自己的“禄米”送回家,本为小事一桩,可李母对“禄米”的数量产生了怀疑,即派人量“禄米”,果然多出三石。问其原因,令史说这是规定的俸禄,不会多。李母又问搬运费多少,令史更以“御史例不还脚钱”搪塞。李母不禁大怒,送还了“剩米”和“脚钱”,并责备作御史的儿子。多么正直而果断!其实并非御史的过错,原来是仓官为巴结御史而故意多给的,所以李畲追查其责,给予定罪。李母虽然错怪了儿子,但她那种廉洁的美德、拒贿的节操与知微远虑的身教言传,对李畲的成为清官,不啻起到了榜样与约束作用。最后,作者又以“诸御史皆有惭色”结尾,言简意赅地揭示了当时的官场风气。故事短小精悍,寓意深刻,在今天仍有教育意义。
(曾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