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若水正冤狱
司马光
钱若水为同州推官,知州性褊急,数以胸臆决事,不当。若水固争不能得,辄曰:“当陪奉赎铜[1]耳。”已而,果为朝廷及上司所驳,州官皆以赎论。知州愧谢,已而复然,前后如此数矣。
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讼于州,命录事参军鞫[2]之。录事尝贷钱于富民,不获,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弃尸水中,遂失其尸。或为元谋,或从而加功,罪皆应死。富民不胜榜楚,自诬服。具上,州官审覆,无反异,皆以为得实;若水独疑之,留其狱,数日不决。录事诣若水厅事,诟之曰:“若受富民钱,欲出其死罪耶?”若水笑谢曰:“今数人当死,岂可不少留,熟观其狱词耶?”留之且旬日。知州屡趣之,不得。上下皆怪之。
若水一旦诣州,屏人言曰:“若水所以留其狱者,密使人访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惊曰:“安在?”若水因密使人送女奴于知州所。知州乃垂帘引女奴父母问曰:“汝今见汝女,识之乎?”对曰:“安有不识也?”因从帘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纵之。其人号泣不肯去,曰:“微[3]使君之赐,则某灭族矣!”知州曰:“推官之赐也,非我也。”其人趣[4]诣若水厅事。若水闭门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与焉?”其人不得入,绕垣而哭。倾家赀以饭僧,为若水祈福。
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数人,欲为之奏论其功,若水固辞,曰:“若水但求狱事正,人不冤死耳,论功非其本心也。且朝廷若以此为若水功,当置录事于何地耶?”知州叹服曰:“如此尤不可及矣。”录事诣若水叩头愧谢。若水曰:“狱情难知,偶有过误,何谢也?”于是远近翕然称之。未几,太宗闻之,骤加进擢,自幕职,半岁中为知制诰,二年中为枢密副使。
〔注〕
[1]赎铜:交纳铜钱以抵偿过失,即罚款。
[2]鞫(jū):查问、审讯。
[3]微:无。
[4]趣:通“趋”,疾行。
这是一篇轶事小说,选自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二。
钱若水,《宋史》卷二六六有传。说他雍熙中举进士,为同州观察推官,推决明允,郡治赖之。官至右谏议大夫同枢密院事,年四十四卒,赠户部尚书。《宋史》对他的评论是:“美丰神,有器识,能断大事”,“尤轻财好施,所至推诚待物,委任僚佐,总其纲领,无不称洽”。小说《钱若水》写的便是若水为同州推官时推狱断案之事,是一篇纪实性的史补小说。小说分三个部分表现钱若水的为人。
一是概写若水平时遇知州决事不当,能够不顾情面地论争。一个“知州性褊急,数以胸臆决事”和“已而复然,前后如此数矣”的“数”字,一个“固争”的“固”字,充分表现了他的正直。当固争而不能,作者写了他的一句话:“当陪奉赎铜耳。”后果然如其所言,既表现了他前面意见的正确,也表现了他料事丝毫无差。而知州的数决事不当,则既是作者所述若水数固争等事产生的因缘,也是对若水这个人物为人处事性情的一种烘托。
二是通过若水处理一桩公案,以表现这个人物:富民家的女奴逃亡,女奴的父母告到州中,负责案狱的录事与富民有过节,劾富民父子数人杀女奴,富民因不胜榜楚,也自诬服,州官审覆,亦无反异,其他人也认为此案已经审实;只有若水持怀疑态度,“留其狱,数日不决”。终于纠正了录事和知州的错误,使富民的冤情得白,挽回了数条人命。跟一般的公案小说不同,作者并未将笔墨用在若水的审案调查方面,而是叙述这中间录事如何直诣其厅事诟之曰:“若受富民钱,欲出其死罪耶?”知州如何多次催促他,甚至“上下皆怪之”,将重点放在他“留其狱,数日不决”所顶住的压力上。都是从侧面表现这个人物。正面的描写只有一句:“若水笑谢曰:‘今数人当死,岂可不少留,熟观其狱词耶?’”但正侧两面的描述,集中起来却生动地表现了若水处狱的慎重、明决,表现他作为一个推官的责任心,表现他对民命的重视。对于破案,作者只写:“若水一旦诣州,屏人言曰:‘若水所以留其狱者,密使人访求女奴,今得之矣。’……若水因密使人送女奴于知州所。”与其他的公案小说不同在若水只做了破案的最重要的获证工作,审决全由知州进行。要不是后来知州告诉富民,他的获释是“推官之赐”,苦主连若水是他的救命恩人也不知。若水只是默默地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不要名,不邀功。这样的描述使得这个人物的精神进一步升华。看得出,他的顶住压力而“数日不决”,无丝毫的个人因素,完全是一种为官责任感驱动的结果,一种对民命的关爱。
第三部分进一步提升钱若水的精神境界:一写富民知道是推官使他的冤情得白,诣门相谢,而“若水闭门拒之”,而且将破案的功劳归于知州;二写知州“欲为之奏论其功”,若水固辞;三写录事“诣若水叩头愧谢”,若水逊谢。作者先用人物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精神世界:“若水但求狱事正,人不冤死耳,论功非其本心也。且朝廷若以此为若水功,当置录事于何地耶?”“狱情难知,偶有过误,何谢也?”人物的话语进一步说明他“留狱数日不决”的目的只为民命而毫不为己;联系前面他面对录事诟语的回答,也说明他为人的宽宏大度。再是写“知州叹服”“远近翕然称之”与“太宗闻之,骤加进擢”,则又从侧面表现钱若水的人品。那句“如此尤不可及矣”是知州对若水的评价,也是作者对自己小说中这一人物的评价。钱若水的人品确是常人所难及的!
这篇小说与一般的公案小说不同处还在,一般此类小说,都有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或是清廉之官与贪婪之官对立,或是聪明之官与糊涂官员对立,或是刚愎自用、草菅人命的官员与治狱谨慎、从谏纳言官员对立,一句话,有作者歌颂的官员,便有作者谴责的官员。而这篇小说却没有所谓的反面人物。那个知州的弱点只是“性褊急”误事,当他知道自己确实错了时,他就会“愧谢”,而且能及时纠正自己过错,也不以他人之功为己功。就是那个差点造成冤狱的录事,小说虽写他因“尝贷钱于富民,不获,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还写他“面诟”若水,但作者也未把他当作个有意报复,杀人快己的恶人。因为这富民杀奴事,在当时也并非少见;知州审覆也无反异,上下也皆以为得实,甚至反以若水的留狱不决为怪。当他确知自己断狱有误,又错怪了若水时,他即“诣若水叩头愧谢”。显然作者是想把他写成如若水所说的“狱情难知,偶有过误”的人物,对他虽有贬斥,却也未把他当成所谓反面人物。这在较少中间人物的中国古代小说中,也有其特色。另外,小说通篇采用一种朴实无华的语言来叙事,无论是正面的叙写还是侧面烘托和叙述,都体现出作者的一种欲用为“补史之遗”的写作心态,虽少唐人小说那种文采流溢、叙事委曲的特点,但文章显得庄重实在,颇与其所要表现的主题和所要叙写的人物身份相合。这也是宋人小说的普遍特色。
(萧相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