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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我行其野 诗经
释义

雅·小雅

我行其野

我行其野,

我在郊外独行路,

蔽芾其樗。〔1〕

臭椿枝叶长满树。

昏姻之故,〔2〕

因为结婚成姻缘,

言就尔居。〔3〕

才来和你一块住。

尔不我畜,〔4〕

你却无情不爱我,

复我邦家。

只好回家当弃夫。


我行其野,

我在郊外独行路,

言采其蓫。〔5〕

采棵臭蓫情难诉。

昏姻之故,

因为结婚成姻缘,

言就尔宿。

夜夜才和你同宿。

尔不我畜,

你却无情弃逐我,

言归斯复。〔6〕

只好离你回家住。


我行其野,

我在郊外独行路,

言采其葍。〔7〕

摘株葍草心凄楚。

不思旧姻,

不念旧夫太狠心,

求尔新特。〔8〕

追求新配真可恶。

成不以富,〔9〕

不愿服从受摆布,

亦祇以异。〔10〕

只得离异上归途。

注释

〔1〕蔽芾(fèi):草木茂盛状。樗(chū):臭椿。

〔2〕昏姻:即婚姻。

〔3〕言:乃。就:相从。

〔4〕尔不我畜:即“尔不畜我”。畜:喜爱,一解为养。

〔5〕蓫(zhú):草名,即羊蹄菜。

〔6〕斯:语助词。

〔7〕葍(fú):草名,多年生蔓草,地下茎可蒸食。

〔8〕特:配偶。

〔9〕成:同“诚”,确实。富:借为“服”,服从。

〔10〕祇:只,只好。异:离异。

鉴赏

历来的说解都把《我行其野》说成是一首弃妇诗。其实相反,这应当是一首“弃夫”诗。郑振铎先生曾认为此诗是写“入赘”的事,又说“赘婿之不为人重,古今如一”(《中国俗文学史》),说颇中肯。一个男子被妇家所逐,他愤而出走,唱出了这首发泄愤懑的诗。

为什么这样讲?理由有三:首先,诗三章有“不思旧姻,求尔新特”二句。这里“不思”的主语究竟是夫还是妇?也就是说,究竟是夫弃妇,还是妇弃夫?据《尔雅·释亲》和《说文》对“姻”和“婚”的解释,这两个字有明确的分工。“姻”指婿家,而“婚”指妇家。可见“不思”者为妇,而非夫;被弃者为夫而非妇。其次,下一句“求尔新特”的“特”字,朱熹训为“匹”,后有学者指出当读如《鄘风·柏舟》“实维我特”之“特”,亦即配偶的意思。但“匹”和“特”也是有区别的。“特”的本义是公牛,引申为雄性动物,再引申为男性配偶。《诗经》中出现的“特”字,凡指称人的,都是讲的男性,可作旁证。而“匹”字则泛指配偶,不论性别。诗中用“求尔新特”不讲“求尔新匹”,正说明诗中人物要另觅的新人是男性而非女性。可见被弃者是夫而非妇。第三,我们详品诗旨,这诗也不像出自女子之口,尤其是其中“昏姻之故,言就尔居”“昏姻之故,言就尔宿”,表现出一种不得已的委屈情绪。从女嫁男娶来说,女子结婚后住到夫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发牢骚的理由,唯事情倒过来了,才有人感到一肚子的不高兴。这也说明这首诗的作者是男子。值得一提的是王安石早已看破了此中秘密,他说:“此民不安其居而适异邦,从其婚姻,而不见收恤之诗也。”(《诗义钩沉》卷十一)可惜他的解说已佚,我们无从看到进一步的阐述。

这种夫从妇居,而又被妇家驱逐的现象,是野蛮时代特有的婚姻形态——对偶婚在《诗经》中的反映。恩格斯指出,对偶婚和母权制有着血缘上的关系,这种婚姻极不稳定。在这种婚姻中,“通常是女方在家中支配一切”,那些不幸的丈夫或情人“要随时听候命令,收拾行李,准备滚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就是为什么《我行其野》中的男主人公要“屈尊”从妇而居,并被毫不客气地赶出门外的原因。但是母权制必然要受到历史的挑战。在《诗经》时代,对偶婚虽有遗存,但男权绝不会甘于屈从的地位。所以诗人大声发出“昏姻之故”这样的牢骚、并在全诗的结尾对妇家人的颐指气使表示愤怒的反抗:“成不以富”——诚不能以服从为务!“亦祇以异”——那就只得离异而去了!这首诗很可能作于出走成行之际,他的一腔委曲、怨恨、不平,统统倾吐而出,算是出了一口闷气。

《小雅》中的诗,大多为贵族士大夫所作,但也有少数民歌。我们看《我行其野》比兴的使用,重章复句的结构,都显出民歌的特点。此外这首诗感情深沉,怨而不怒,而且很讲究措词的准确和变化,又可看到文人加工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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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14: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