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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蓼莪 诗经
释义

蓼莪

《诗经·小雅》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瓶之罄矣,维罍之耻〔1〕。鲜民之生〔2〕,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3〕。拊我畜我〔4〕,长我育我。顾我复我〔5〕,出入腹我〔6〕。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南山烈烈〔7〕,飘风发发。民莫不穀〔8〕,我独何害?南山律律〔9〕,飘风弗弗〔10〕。民莫不穀,我独不卒!

注释

〔1〕罍(léi):古代器皿,形似壶,用以盛酒或水,大者可容一斛。

〔2〕鲜民:孤儿。

〔3〕鞠:养育。

〔4〕拊:通“抚”,爱怜。畜:爱,喜欢。

〔5〕复:通“覆”,庇护,保护。

〔6〕腹:怀抱。

〔7〕烈烈:山高路险貌。

〔8〕穀:善。

〔9〕律律:山险峻貌。

〔10〕弗弗:风疾貌。

鉴赏

敬爱父母,是人之常情。这种“常情”如果不能得到满足,自然是人所难堪的。“不平则鸣”。长期在外服役、被剥夺了供养父母的权利的征夫,怎么能不倾诉自己的苦衷呢?《蓼莪》便是征夫们尽情抒发这种苦衷的一支动人心曲。

诗的主人公是个穷苦的征夫,在家之时大约常常采莪作食。长大后长年服役在外,每见到莪蒿之类,他马上想到父母曾于困顿拮据之中把自己拉扯大;而今父母年老力衰了,却得不到自己应有的奉养。于是一再感叹:“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他深知父母之于儿女,是无私的奉献,是伟大的爱的化身。“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爱抚,关怀,培育,指引,哪一点不倾注满腔心血?可自己一旦长成,“欲报之德”,父母却因积劳成疾而悄然离开人世。这种哀痛欲绝的心情向谁诉说?只好诉之于天。“昊天罔极”四字,有泪有血,正是“朱子所谓无所归咎而归之天也”(王引之《经义述闻》)的极度伤痛之辞。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诗大序》)此诗首尾四节通过反复“永歌”的手法,主人公尽情倾吐了自己思念父母、深愧未能尽奉养之责的痛楚心情。这种反复“永歌”之中夹上“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数句,连下几个“我”字,陈叙历历,体念至深,倍增哀痛,大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由衷叹息。

这种痛苦何以酿成?诗人没有明说,先用了一个比喻:“瓶之罄矣,维罍之耻”,接着便是一声长叹:“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此中旨意十分显明:酒瓶空空,是酒坛之耻;百姓贫困,是君王之罪。他之所以不得终养父母,不是他不知道父母恩德像天高,如地厚;也不是他不愿意尽其所能、罄其所有去赡养父母,而是严酷的现实迫使他无以为计。这种难堪状况,与其活着苦熬,“不如死之久矣”。然而又不能明言,他只好诉之于天。无可归咎而归之于天,其矛头所向,不是昭然若揭吗?

晋代王仪因讲直话触怒了司马昭而被杀,其子王裒“以父死非罪,每读《诗经》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诗集传》)。可见《蓼莪》的哀怨之情是感人至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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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1: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