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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诗三首(其一) 王梵志
释义

诗三首(其一)

王梵志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

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鉴赏

这首诗和下一首诗的内容都是肯定生命的短暂,死亡的必然。这首诗既可以解释为否定长生的观念,对世相加以揶揄;又可以解释为“黑色幽默”,即面对死亡不可避免的事实,诗人无可奈何地自我解嘲。

“土”与“馒头”本来没有关联,除非小娃娃办“姑姑筵”。诗中用“土馒头”借代坟茔,既冷峻又尖新,想想叫人发笑。由这个比喻很自然地引出第二个比喻。人死入土,当然成了馒头的“馅草”(“馅草”,肉馅)。“城里”“城外”对举,分别暗示生死的场所,在都城诗中本属习见。如唐人沈佺期的《邙山》“城中日夕歌钟起,山上唯闻松柏声”两句,就有如此联系。不过,像王梵志这样把生死交替比作厨师做白案,却是别出心裁而令人发噱的。他似乎有意化沉重为轻松,但终不免沉重,实在是一种“绞架下的幽默”。

生命对人只有一次,死亦如之。“一人吃一个”,要多也不行。三句之妙在于紧跟前两句的譬喻,再出戏言,一点也不牵强生硬。同时,人固有一死,想躲也不成——“莫嫌没滋味!”将贪生惧死的心理比作厌食或挑嘴,这又是幽默。死亡,是沉重而悲痛的事,诗中居然把它比作公平地分发早点,就像童谣所唱的那样:“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诗人似乎有意要化悲痛沉重为愉快轻松,这幽默底下,该有多少的悲观厌世情绪!与之对应的色相自应是“黑色”。

宋代大诗人黄庭坚似乎没有体会到个中深味,鲁莽地批评:“己且为土馒头,尚谁食之?今改‘预先着酒浇,使教有滋味’。”(宋代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六)这一改不要紧,原诗诗味大失,幽默变成贫嘴,直是点金成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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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9:43:47